我村现将拆迁,需要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领导给了我一份让我修改,但鉴于本人水平有限,无法完成该项任务,请法律专家给予帮助,谢谢
甲方:xx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xx镇村民委员会(第三经济合作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xx村,面积为414.87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414.087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21000元\亩的征地补偿标
我家在老家有一祖宅,现在县政府要征收我家的房子,并在2007年12月签订了一份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我母亲已在协议书上签字。但后来,因种种原因,原来说好的补偿面积有所改变(增加)。今年9月我母亲回老家办理此事,县政府的人在口头上答应按新商定好的面积重新补偿,并且他们领导还签署了一份房屋征收结算单(按新的面积
地址在长春市。属于棚户区拆迁。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复印件和房屋拆迁验收单复印件都在。该怎么办?如果可以补办,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补办。
律师您好!我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丢失,是否对以后房产证办理有影响。现在首先应该解决什么问题。谢谢。
生于农村的我是自费上大学的,1996年毕业后到当地的民办学校任教,2003年参加公务员招考,2004年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但户口一直保留在农村,即跟随父母的户口。今年村里因承包地被征用,上面给予补偿和安置,请问,我能否参与补偿和安置吗?
生于农村的我是自费上大学的,1996年毕业后到当地的民办学校任教,2003年参加公务员招考,2004年6月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但我的户口一直跟随父母保留在农村,现村里承包地被部分征用,上面给予补偿款和土地安置,请问我能否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吗?
我于2000年后因到南宁市经商,于2003年前后买房,并于2006年以常住人口为由把户口迁到南宁市,我迁出后,村里的承包地未作任何调整,请问我是否还能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
我于2000年后因到南宁市经商,于2003年前后买房,并于2006年以常住人口为由把户口迁到南宁市,我迁出后,村里的承包地未作任何调整,请问我是否还能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