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78年由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石庙村迁出,在农村留有多处房屋和土地(非耕地)。多年了,农村的老人都已经去世,所在农村的房屋和土地继承。由于都在外地,农村的房屋和土地无人打理,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大多被其他村民占用,盖了房屋等设施。本人有土改时期的房屋契约。请问能否依据土改时期的房屋契约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现在的房屋和土地如何进行处理?请律师帮帮我。
现有易宅基地.房屋为1971年所建土坯房.有我的六祖父所建.因六祖父膝下无子.故收父亲为养子.收养时间为1964年.在此之前的宅基地也是六祖父从本族上另一老人处获赠.获赠时间为1951年.当时无公正机关.但有当时村干部等人作证的<立继单>.可证明我父亲现居房屋和二叔现居房屋宅基地原属六祖父.现在两处房屋的产权证上分别为父亲
我父母想把名下房产(农村)一部门转让给我,但市公正处说只给城建的产权房屋公正,不知道我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办理。 谢谢! 我的户口地址与父母在一起,只是父母是农户我是非农户。两个户口本。 事情是这样的:我户口是毕业时做的农转非,就和父母分开户口本了,但住址等都在一起。我结婚后,爱人户口当时也没有随我过
我父母亲于1999年离婚,他们各自买了商品房,离婚协议上注明农村的房屋归奶奶属有,但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至今未过户给奶奶。近两年该房可能要拆迁,因父亲已再婚,奶奶想将此房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将该房的产权变更到我名下?是应该直接过户给我还是让父亲赠与?
我们是农村的,有个100多平米的住房,前两年我们又新批了一个地基;新修的房子已经拿到了产全,我爸是来上门的,生了两个孩子,所以家里分成了两户,以前的旧房子也是有产权的,但是这次发新的产权时没有给我办旧房子的产权,新房子的产权由我爸和我弟弟拥有,旧房子是我外公的名字,但是我外公已经去世了,现在我想变更成
我家爷爷奶奶父亲 我亲生母亲都去世了 就剩下我和后妈,房子在后妈还没来时候,爷爷就已经造好了的,后来我爸还在世的时候(那时候后妈已经嫁过来了)对房屋进行过加层,但是由于我爸是突发疾病死亡顺序有所变化,我爸先死,我奶奶后死,我姑姑没有迁出,现在户主在我姑姑手上(我姑姑是和我站同一阵线),现在房子出租给别
我老家在河北农村,爷爷在家有一处祖屋,爷爷奶奶早已去世,下边只有我父亲一人,并且户口早已不在农村迁至北京。祖屋的权证也早已不知去向,请问,如何能把祖屋确认为我父亲名下。谢谢。
我于07年和丈夫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房产等一切财产归孩子所有。孩子(13岁)的监护权归我(离婚时民政局有公证)!但离婚后因我们双方都没有住所,所以都还在原来房子住。08年因双方实在无法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我和男方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书(离婚补充协议),具体内容是女方(我)一次性付给男方5万元,房屋
我于07年和丈夫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房产等一切财产归孩子所有。孩子(13岁)的监护权归我(离婚时民政局有公证)!但离婚后因我们双方都没有住所,所以都还在原来房子住。08年因双方实在无法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我和男方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书(离婚补充协议),具体内容是女方(我)一次性付给男方5万元,房屋
律师您好!我父母生前没有说房屋产权归谁,但父母去世当天我们兄妹六人商定(有简单协议)房屋产权归多年一起与父母生活的我,我给其它兄妹每人三千。由于我非常相信两个哥哥的话,再加上我资助妹妹看病等情况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欠大哥的钱三千元一直没还上。 事隔十二年,我居住的房子要拆迁了,两位哥哥想推翻原
律师您好.我二姐和我二姐夫结婚时我姐夫家承诺将旧屋给他们但一直但鉴于一家人便没有办理产权变更,前几天我二姐夫不辛车祸生亡.现在他们家面临拆迁.而他家就要收回房产.我二姐在这里住了十几年.还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我想请问律师有没有可能将拆迁后换得的新房户主成为我二姐的儿子.现在的产权是我二姐的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