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初,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在中央发布停建楼堂馆所禁令后,依然顶风作案,而且属于侵占农民林田,毁坏太原市郝庄镇王家峰村挂果林近2000棵。举报至今,无人过问。
1.到公安局还是法院?2.告中介还是 二房东?3.最好的解决方法?4.最快获得赔偿的方式?
律师 你好! 我的情况是:我通过中介找到了一个房子,想租下来成立公司做办公室用。 于是跟房屋中介及房东三方签定了租房合同,并在中介的陪同下把一年的房租给了房东。 结果发现房东是假的(是二房东)。 现在那个二房东,无法取的联系。 这种情况下: 1.我们通过法院告中介,本人及中介承担多大的责任。损失能否
我母亲于2013年11月15日在海汽运输公司办事的过程中,被海气运输公司公安局胡科长(胡全胜)打伤致手掌骨撕裂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轻伤。但现在海府派出所说他们是有海南省编委的编制,级别比派出所高,他们没法管,不予立案。我妈现在人被打伤了,近2万元的第一期医疗费用也是自己垫付,后期还需要进行
我承包一小型工程,该村村主任以我是公职人员,要举报。我给了他3.5万元封口费,他就不告了。后来省巡视组来他又要挟要10万,我没答应,就被他举报到纪检部门。
以朋友打黑彩输了100多万元。可他得知那个庄家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有关系。他害怕举报上去,这件事被压住,那么这件事应怎样解决。我真的相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