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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海南海汽公司公安局假冒公安打伤,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

被海南海汽公司公安局假冒公安打伤,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 我母亲于2013年11月15日在海汽运输公司办事的过程中,被海气运输公司公安局胡科长(胡全胜)打伤致手掌骨撕裂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轻伤。但现在海府派出所说他们是有海南省编委的编制,级别比派出所高,他们没法管,不予立案。我妈现在人被打伤了,近2万元的第一期医疗费用也是自己垫付,后期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公安局又不予立案。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让公安局进行立案调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engsi……(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02-0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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