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按揭部分是由银行转到卖方在银行户头上,那这部分钱款是否有需要叫卖方写收款收据给买方?
二手房交易中,按揭部分是由银行转到卖方在银行户头上,那这部分钱款是否有需要叫卖方写收款收据给买方?
我是卖方,总房价66万,已经收了对方首付款20万,但由于买方的身份证在北京各大银行的相关系统中查不到,因此买方的贷款申请没有被批准。买方也没有一次付全款能力。 我有以下想法: 0.该人还能从银行贷到款么? 1.2009年5月31日签定该合同,该购买人在多久之内不能履行合同,合同就自动失效了?该合同会不会5
我出售了一套二手房,买方向银行申请了组合贷款,买方要我在收到银行放款后出具收据给他,想问一下卖方能不能/该不该就银行贷款部分出收据?谢谢!
请律师帮忙解答: 在9月17日,我(甲方)与买方(乙方)通过中介(丙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明确在甲乙双方身份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从丙方的保证金帐户转给甲方,但现在已经过去10多天了,首付款仍没到帐,这种情况买方(乙方)是否违约?违约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下一步我该怎么办?谢谢!
尚在按揭的二手房进行交易若追究买方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贷款银行出具证明
买方一直没有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有条款规定:“签约后反悔,不愿购买房屋,或以各种理由拖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该房屋成交价10%的违约金。” 可我听说我们如果去法院起诉的话,需要到贷款银行开具“该房屋可以买卖”的证明。请问是这样吗?因为办按揭的房屋肯定是抵押在银行的。而我估
售二手房,买方取得了银行同意贷款书,卖方如何得到保证房产过户后得到银行付款?
正在办理售房, 与买方签订了售房合同。 和买方一起到银行申请了部分贷款,给了银行卖方收款帐号。买方说已经拿到银行的同贷书。请问,房产过户前, 卖方怎样得到保证银行贷款有效,并能得到贷款部分的付款? 是否应向银行索取担保?
售二手房,买方取得了银行同意贷款书,卖方如何得到保证房产过户后得到银行付款?
正在办理售房, 与买方签订了售房合同。 和买方一起到银行申请了部分贷款,给了银行卖方收款帐号。买方说已经拿到银行的同贷书。请问,房产过户前, 卖方怎样得到保证银行贷款有效,并能得到贷款部分的付款? 是否应向银行索取担保?
购买房后,10年后办理房照,交滞纳金, 再做二手房买卖,是否算5年内二手房交易
购买房后, 由于工作繁忙, 没有立即办理房照。10年后做二手房交易, 被告知以购买房发票日期为准叫滞纳金。而二手房交易算5年内交易,须按5年内二手房交易税支付,这合理吗?已按10年交滞纳金,为什么交易还是算5年内二手房交易?
律师您好,烦请帮我判定一下我们的居间协议的问题: 我是卖方,在今年4月独家委托某中介卖房后(无协议,仅为口头和事实独家委托),有买家愿意买房。因当时我还未完全做决定,买家先行跟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为买家委托合同),并在居间合同上出售方确认的部分(含签约日期的约定)留白。同时买家留给中介壹万元意向金。第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贷款,交易中如何维护买方的利益? 购房合同上写明由买方垫付。垫付后,保留银行打款凭证。这样还有风险吗?
请教:二手房交易,卖方还有贷款未还清,卖方无力偿还,要求买方先为垫付贷款,交易中如何维护买方的利益? 问题补充:购房合同上写明由买方垫付。垫付后,保留银行打款凭证。这样还有风险吗? 还应当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