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违反了算什么
我是一名在江苏打工的一名打工者,在 前段时间,我在一家公司辞职,由于我做的是质量工程师工作,在我上班所用的电脑里有公司的图纸及一些客户资料,是我从公司的共享文档里拷出来的,在我走之前已经删除了,然后公司就把电脑恢复后,说我盗窃公司资料,并把我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没有任何说法,执法人员审讯了一个多小时
我和前老公离婚之后,他依然经常半夜打骚扰电话给我和我的家人,又经常跑到我的单位无理取闹.现在我都已经又结婚了,有了我的第二任老公,但是前几天,我的前任老公盗取了我的QQ号码,在我的QQ空间上写下了很多诋毁我的话,用我的口吻写了很多与他暧昧的话,更翻出以前的事情在空间上大肆宣扬,在空间的相册里面,本来有一个我和我现
如果有人在社会上广范传播别人的事非,破坏个人誉。她现在是以口头方式诽谤个人名誉,诽谤内容我不知道,但是是她告诉我她在说事非。她所做的在我本村侵犯了我的名誉权、还有隐私权而我找不到有利证据,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如何做?如果申请有机会吗? 如果她在手机信息告诉我,将我跟她发的信息都给她朋友睇了,这就意味着
向各位法律界的专业人士,请求一个帮助! 我未婚,今年3月份,交了一个女朋友,是上海人。她之前,有过婚史,但与我交住的时候,己经办理了离婚证近8个月的时间了。 我的问题有两点: 1.她本人,在办理离婚之后,至今,一直受到她前夫的骚扰。具体的形式为:每天不少于十个电话,不少于8条短信。电话和短
某A在网上随便公开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还有我的照片,照片是几年前和一个朋友的合照,但不是和某A本人一起拍的,他未经我的许可,将有我的照片放进网络博客,并且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和言辞嚣张。次行为已经有两个月之久,不仅对我的隐私和个人生活大肆宣扬,而且语言极其恶劣。另外,还公布了我的QQ号码以及家庭电脑IP
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为什么在我们单位意见箱里骂我,已经三次了,我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我朋友说,你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还是有别的原因我说没得罪什么人,他为什么骂我骂的那么毒,有什么办法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