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签的一年劳动合同。我的合同于2010年10月31日到终止时间,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通知于我终止劳动合同。10月1日起不要到公司上班。工资截止到2010年11月11日。以上是否违法。2.公司在未于我协商的情况下用我以前的加班天数做为我10月份的到公司上班记录。而不是直接给我加班费,请问我是否能到仲裁起诉。 谢谢
公司在注册期间(获得营业执照前)就聘用人员,并安排加班,劳动者能主张加班费吗?有什么法律条文可参考?万分紧急(7月9日下午就开庭)!万分感谢!
我是深圳南玻集团一名员工,今年7月12日,公司公布,将我们六月份的加班费扣除30%,用于以后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时间!未得员工同意擅自扣除员工薪金,未免太草率!另外一般是事前应该告知扣除加班费适宜,但是公司等到七月份才发布公告,扣除六月份的工资,而且员工并不同意公司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的做法,这是在变相剥
我在公司工作有6个月以上,有劳动合同。从1月份到7月份总共加班17天,公司原来承诺按劳动法规定200%支付给员工,但是一直都不发。7月份突然宣布加班的天数只可以用来倒休使用,我提出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该支付我加班工资。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说大家都像你这样公司得赔出去多少钱?你要是想要钱公司可以给你,但是
老师,您好!本人想咨询一下关于公司未付加班费的问题,由于本人所在公司经营较不正规,所以没有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公司规定每天上班时间为9:00——17:00,但本人经常平时工作到很晚,且周六日仍然加班,公司对此未支付任何的加班费,请问我如何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谢谢!
我们公司每天的工作时间为6.5小时(有考勤签字确认),目前实行的是单双轮休制,实际上每月至少要有2天的双休日加班。如果按工时算,每月实际工时加上加班时间也不超过167小时,那么,我还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双休日的加班工资吗? 依据是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吗?
律师,您好, 现有关加班费问题向您咨询:我是08年11月加入某一外资公司做财务经理的.我们经常加班. 我现在已提出辞职,我可否要回我的加班费. 因公司规定加班必须由主管批准,才能认可. 如果不是节假日,老板都不批的. 即使批了,他也设法不让你倒休或不批倒休,只让你休年假. 这种情况是否是违法?我现在有老板批准的加班车费的报
我们从进入公司以来一直是单休的,每个星期只有星期天休息,我们工资单上的底薪/月薪为固定的,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是按国家规定一星期有二天的休息,请问我们能否要求补偿未休息的那天的工资,如果可以应该要求怎么补偿
一所私人幼儿园,以前让加班,现在变聪明了,不直接说加班,就给你安排一些列的繁琐工作,规定时间做不完还要扣工资,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而且他比其他幼儿园上班要早,下班一要晚,一天是不是只要工作没超过8小时就没有算加班。如果说已经下班了,要开一个会,5点半下班非要等到7点开会,期间的时间算是加班吗?开会算加班
我就职于一家通信公司,从事的是机房值守的工作,机房是由3人轮班值守的。一个人工作时间是第一天上午9点至第二天的上午9点,工作24小时,然后休息48小时(即第二天上午9点至第四天上午9点),节假日不休息。 我想请问,我这种属于什么工作制,是定时工作制还是非定时工作制呢?另外,由于我一个月需要工作24*10=240小时,
我在深圳,国庆七天一直在上班,公司告知:按照今年最新劳动法规定:深圳属于二线城市 不能拿到三薪,请问有这一说法??还有就是本人想辞职,按照公司的说法,如果辞职批准,没有干完整月将拿不到国庆的加班工资,理由是国庆的加班工资是在跟整月基本工资天数相匹配的条件下才可以拿,请问公司的这种解释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