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平阳人,在2008年7月份进单位到现在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并在2009年6月份单位又强加给我15个夜班的任务(通宵的),如不加班就不给奖励金(300元),加班也没有工资和补贴,这样子我等于是一个月上了45天班了,15个晚班是白上了,单位的做法对我是极不公平,请问我能不能向单位申请未签合同的双薪赔偿和加班费赔偿,有法律依据吗?单位该不该支付我这些赔偿金呢?谢谢律师为我解答。
07.03.16进厂,09.03.14已辞工,劳动法规定周六要算加班,公司签合同中有“乙方合计工资已包括周六加班工资”字样,发放是按本地最低工资+除周六以外加班的加班费(周六没算加班)。。请问我能申请仲裁要回我的加班费吗?有的说只能主张08年5月以后的加班费,是这样吗?如果可以,都需要哪些证据? (我只有
在公司上了一年半的班,从去年12月开始加班到今年的7月,每天加班到转点,但是公司不给加班费,也不能调休。已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赔偿了解除合同的补偿金,但是对于加班费却一直不给说法。想写申请书但是不知道怎么写,现求助大家,请帮我看看要如何写!! 手上有公司的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给我的那份没有章子
律师您好,我在现在的公司已经连续做了2年4个月了,公司的加班费 一直是3元每小时,而且每个星期都是休息一天,且礼拜日正常上班,不存在加班费的问题,意思就是正常上班,且当时是说包吃住的,但是我不小心看到公司的帐目,每个月吃住一共要扣280元,这个存在欺骗我们.工资条上 只有 基本工资+是否扣除社保+实际总金额 仅仅三拦
110网的律师朋友们: 你们好! 本人于2007年12月与某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经常无故拖欠日常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等,致使本人实在无法忍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于2009年9月25日向所在用工单位递交书面辞职信,并终止了劳动合同,同时要求清
我是2003年12月入职现在的公司的,他的工作时间是六天十小时制,加班费每小时4元,而且一直以来公司都没有给我买社保,到今年一月一号公司强制要求每个员工都买,不买的就签一张在外面已买的声明,我现在要求不干了退出公司,请问能有赔偿么,是依照那一条款来的,能赔多少钱呢,而我是汶川重震灾区的,有没有优惠呢
我在天津西青一家外企 公司在2008年三月份长了加班费 但是之前的加班费算法不符合国家规定 我可以要求他赔偿我加班费吗?我有每个月的工资条(能力工资 业务金 包括加班时数 加班费 保险) 作为证据 还有每天公司都已很多种原因扣除加班小时数我有每天上班下班的打卡记录 想请求有关人士帮忙分析一下他们这样计算加班
我09年2月25日至10年1月15日在西单李宁上班 ,在这期间公司没有加班费和上保险(我是外地农民工)我是属于北京智联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派遣到西单新一代李宁上班的,合同上写着标准工时,但是我经常加班可有不给加班费我想请问您对于加班费和保险的标准怎么界定 ,又如何计算呢?谢谢
我在吉林一国企工作,试用期中。 由于人员不够 单位安排由4班倒变成3班倒,每月增加工作时间40小时,我是否能申请加班或者增加试用期工资。 (合同上有说工作时间服从单位安排) 今天与人事主任谈了 他说没有加班费用 请问是否合法
我是青岛开发区一所职业学校的老师,假期工资发了410元,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平时加班没有加班费,不加反而扣钱,今天我在劳动仲裁书上要求解决劳动合同,请问能得到相关的赔偿吗?(我签了一份没有终止日期的劳动,我手里没有,只有单位有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