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留学生,在韩国留学,由于有事国庆回国了。在韩国的同学(和我一起去的同班同学)让我帮忙把她的电脑从中国带过去,因为她的电脑坏了。所以我就带着她的电脑准备去韩国,在走的那天,去了趟步行街,结果不小心她的电脑被人偷走了。她的电脑装在她的电脑包里,价值3200元,里面还有我的一部数码相机,价值3000元也一同被偷了。然后我立即去公安局备案了,可是估计也找不回来了。现在同学要我赔偿,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算呢? 想找您咨询一下,谢谢您!
笔记本电脑在学校计算机网络机房被抢劫,学校负责多少!求专业人士解答! 事实经过:我们是某大学的学生,在昨天凌晨2点,,又学生存放的49台笔记本电脑被抢劫了,舍门,在报名的时候我们都缴纳了30元管理费,并进行了登记,我们现在很迷茫,学校经报案了,想请问下学校应该如何赔偿,在这里想咨询法律界的专家,站在我们
我周五要外出,所以把笔记本电脑“当面”交给了同学,要同学帮我保管,同学“答应”了。但是我周六回来,同学告诉我说笔记本电脑丢了。他还拒绝赔偿。 我想问,按照这种情况,同学是不是该赔偿?赔偿多少? 如果他拒绝赔偿,我去起诉他,起诉的胜率是多少?起诉状怎么写? 他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他是大意的。
您好,我在前公司是做地面维护工作,公司(外地)寄过来货物,在我离职前货物少了,离职时工作交接给新员工了。现在公司要求我赔偿损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未提及到该内容。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想咨询的问题如下: 2009年10月12日原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 由于双方对补偿金及加班费问题没有达成共识,所以本人一直没有对工作做正常交接(此项恐对本人不利)。只是把办公桌和文件柜的钥匙在2009年10月19日左右交予了人事员。没有当面交接,只是告诉她钥匙在我笔筒下的小盒子里(此项恐对我不利
在北大的留学生公寓丢失笔记本电脑。该公寓每天的房费为60元,有专门人员每天打扫房间,住的人都是来北大交流的国际学生,进出公寓需要房卡。该公寓在5层设有自习室,笔记本电脑放在自习室,吃饭离开半小时内丢失,并且公寓内监控录像据经理称这两天恰逢检修无法提供,不知是否可向该公司索赔。 发现丢失当时我就已经立即报
电脑在校寄存,存放地在一楼,由于保安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放在地面上,拿回来时,电脑纸箱上已经受潮上霉了,现在显示器烧爆了,能要求赔偿吗?学校说寄存只要求没丢失损毁,除此之外他们不需要管!
前几天我帮朋友打仗,结果在打仗过程中我的金项链打丢了,现在价值1万元左右。但是现在已经结案了,我是否还可以提出赔偿? 我有证人证明是打完仗丢的项链,但是是我的2个朋友,而且监视器也看到我后来回去找项链了。其实一开始我是拉架的,结果看到朋友受欺负就拉了下偏仗,动了2下手,我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罚款了也拘留
我在公司的宿舍里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而物业也没有保安巡逻,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我在公司的宿舍里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而物业也没有保安巡逻,公司有赔偿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