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深圳跟一位二房东租了合租了一个两室一厅的,,房租是押二付一,我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但是我在交押金的时候让二房东写了一张收到我的房租押金的白条,原计划是住六个月以上,但是我现在有事不能续租了,二房东不同意,不给我退押金,我可以凭白条拿回我的押金吗?
我们和二房东租的房,合同在8月31日到期,他与大房东的合同也在8月31日到期并且没再续租,我们30日通知他我们要和大房东再续租,但二房东以我们通知他太晚为由要求我们必须搬出去交房才给退押金,我们没有搬走,合同中写了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房,但没规定必须要搬出去,我觉得只要东西没有损坏就没理由扣押金。我们在9月1日
二房东一直找各种理由拖欠押金,虽说打官司会赢,可是打官司需要花很多钱,我的押金才700元,就算赢的话,也得不偿失啊。还有其它什么办法可以解决么?
我是上海人,由于工作问题,自己出来创业,在上海徐家汇百脑汇里面向二房东租了一间商铺,经营了一年不到的时间,合同快到期了,在这期间得知二房东已经不向大房东承租了,故向二房东要回押金,二房东是浙江人,合同上写的是如果还在百脑汇经营的话1个月之内退还押金,如果不在经营的情况下6个月之内退还,合同里面没有写明
当初租房子时,张先生称其为房东并与我达成口头协议将两室中的次卧租给我,但签合同时他告诉我是二房东,并要身份证复印件说给房东,当时我已经交掉房租的钱,期间不许我看合同,并向他与此房的中介隐瞒我已住进来。后来发现他并未通知房东我是租客,并从中获利。深感被骗,提出退租,当时我签了一年,要搬家时我提前一个多
签订的是2年协议,现在没到期我提前退租。房租已经交到2010年11月底,现在二房东不同意转租不同意退押金。 合同相关条款这样写的:四、本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发生违约,另一方有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得权利,如有一方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提出,经双方同意后方可
转让来的店面,与二房东没有合同,租金到期押金赖着不退合法吗?
二房东也是租的店面,将其店面一部分转租给甲,并签定一年的合同,约定若甲退租须在房租到期前一个月告知二房东,否则押金1000拒退,甲在合同到期(2011年8月10日)之前将店面转让给了乙,一并转让了写有甲名字的押金条,甲的合同到期后乙续交了一年的租金给二房东,之间二房东并没有再次和乙签定合同,乙在一年租金(截至2012年8月10日
前天面试一家公司,托劳务公司找的,面试前劳务公司收了我5000元押金,说面试成功后部退还了,一开始说这家公司是银行直属单位,招收理财员,但是面试完才知道是保险公司,面试时我明确表示不想干保险,但是他们还是通知我面试成功,我要求退还押金能要回来么,他们这么做是否合法,有相关规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