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法律人士们,大家好。我是一名学生,我们家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在邮政单位的门面上租了十多年了,新上任局长却以要收回自行出售饲料、种子为由强制收回我家的门面。但7家门面却只收回包括我们家在内的两家。我们房租是一年一交的,在09年的时候与前一任局长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协议注明出租年限是2009年——2019年的,协议第九条规定如果单位要自用、拆迁等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可是邮局新局长前两天才通知我们要求我们在今天搬迁完毕。由于所压货物过多,今天我们还没有搬出,邮局局长开车堵在门前一天,刚才放狠话说明天他们要来强制清理。请问我们家应该怎么办?希望大家能帮帮忙。拜托啦。很着急。
跟房东签了5年的合同,第一次一次付清两年的房租,余后三年每年一交,这刚过一年,他要收回房子,因为当时没有签订具体的违约协议,现在应该怎么让他在合理范围内要求他赔偿??谢谢各位律师
合同即将到期,房东要收回店面,想挣比转让费,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吗?
我们的店还有一年半,店主就提前跟我们说合同到期就不给我们租了,说是收回去给自己儿 说是收回去给自己儿子,那如果到最后房东不是给他儿子开,而是转给别人做,而来赚这转让费,我可以提出“优先承租权”来上诉吗
我们是一个基层供销社单位,我们有一套加油站手续(成品油经营许可张、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等),实际加油站已经不存在了,手续一直年审着,现在有一个体户想租赁我们的手续到本市的其他地方去开办加油站们是否合法合规,如可以租赁,协议怎么签。
2012年6月从别人手中转了一个门面,一共花了28W,前承租人与房东的合同是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一共是三年。当时转让时是以我是前承租人的亲戚从房东那里转过来的·并在房东的面前说是转一半的股份给我·因前承租人说这样房东就不会涨我的房租,希望把之前的合同该为我的名字,继续延续前承租人与房东的原合同·只是将名
租铺面没签合同房租交了一年还没有到期 房东断电强制收回 并且不退还剩余房租 我该怎么办?
今年5月 租了一个小铺面 3000/年 一次性付清了 由于是朋友 就没有签合同 也没有开收据 现在才7月 房东强制断电 收回房子 并且还不退还剩余房租 现在我该怎么办?能要回剩余的房租嘛? 而且刚租没多久 就发现铺面严重漏水 一下雨我就没法正常开门 租房子的时候完全没有说过这个问题 找房东解决 房东要求维修费各付一半 我
门面到期,房东想赚转让费要无故收回门面,我们这些受害者该怎么办?难道又回到解放前?
当时接该门面时,房东同意上家转让,所以我才出四万元接手,后增加设备三万元,而且合同里也说明我也可以转让,结果今年家里老人摔骨折,无人照顾,我想转门面,报价七万元,她听说后,觉得我赚了转让费,所以她要收回门面,而且不给任何协商,觉得门面是她的,她想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我想问下律师,难道中国又回到了解放前
您好,以前我从别人那里转让过来一店,现在快到期了,合同有约定我有优先续租权,但房东要收回说自己经营,其实是为了转让费,那我怎么办呢?我还想经营的,如果他真收回,我是否也能就当初的转让费要求房东给付一些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