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0日因同事甲把本人乙手机藏起来至下班都未归还然后乙下班在单位找甲追究,期间发生推撞,在推撞过程中甲向乙冲过来乙受到惊吓打了甲3拳至甲左手手臂粉碎性骨折。事发后乙父母和甲父母当时也协商过赔偿事项并签署了一份协议。至2014年3月2日甲报警准备上诉。第1问乙属于故意伤人还是过失伤人。第2问那份协议到底有没有用。第3问甲申称自己属于9级伤残如果赔偿的话乙应该一个人承担还是甲乙共同承担。
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人致死罪,该如何判决,最少判几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朋友在工作单位上班时,被害人夫妇找到其进行追打,情急之中朋友随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自卫,捅中被害人腹部,朋友请人送其去医院救治,自己去自首,后被害人失血过多死亡。据了解被害人性情偏执,怀疑妻子不忠,二人多次因此吵架,多人唯恐避之不及。我朋友老实本分,与其妻子相识仅月余,但并无什么交
因为口角,发生争执,一方回屋取了道具和对方打起来。结果导致对方一人失血过多死亡。被告人共四名,其中三人拿刀,有一人失手过重砍中受害人腿部,造成大动脉失血过多,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无仇,老板指示拿刀动手,结果失手过重。请问,失手过重致人死亡的那名被告,将会以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处还是以过失罪判处。
杨律师:您好! 2009年,因公司业务关系我结识了陕西xx煤电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雷x日常合作过程中由于他介入煤炭贸易时间不长,经常请我帮他解决一些贸易问题我俩关系相处的很融洽。2009年12月他说他在陕x集团高管层有关系能解决部分重点铁路运力请我帮他介绍几家下游用户,于是我便介绍了一家
各位律师:你们好! 如果一个人离婚后,在和一个异性以谈恋爱的名义进行交往时,这个离了婚的人,因为孩子的问题还存在与前任爱人以夫妻名义生活一阶段的。那么,这个离了婚的人的行为是不是对与他正在谈恋爱的人造成了伤害?这种行为是属于法律问题,还是属于道德问题?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商场现在告知,在过几个月合同到期时,新的收费方式变成:每个摊位要一次性交5年的摊位费,并且还要交抵押金5万。而之前一年的摊位费是季度结算,且抵押金是3万 这样交费的方式,商场可以获得十几亿元左右的大额资金,商场的这种行为是非法融资集资,还是乱收费呢? 如果举报,应该向哪级部门举报?
海南新盈镇官员在不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的情况下,对手无寸铁的村民强打强拆。老人 孕妇 也难逃魔掌。一个年仅 30 岁的 青年 万般无奈自浇汽油试图遏制事态变本加厉,不想竟然被人直接引火,导致全身大于80%的面积严重烧伤。全家老少无人幸免,政府无人表态,百姓一度求助当地媒体无果。
12年8月我与对方在地铁中发生口角,口角结束后大概30分钟我要下车时候,对方再次对我辱骂,我将口香糖吐向对方,对方下车后打我,并用包抡我,我伸手挡包的时候打到了对方的眼部,对方还在不断用包抡向我的脸,我带的眼镜掉地上,这时候有人在拉开她,我去捡眼镜,对方还扑上来拉扯我,最终她脱手,摔了出去。 现在她医院
某某的朋友去拜访朋友,见门没打开,但是听到舍内有声音,害怕朋友又危险,于是翻墙进入朋友家,发现一男子在内,该男子是其朋友的男朋友,两人都没见过,某某以为该男子是要伤害其朋友,因此两人打架起来,某某后来进卧室发现其朋友在床上,她上前准备揭开被子,看她有没有伤害,但是其男友以为她要伤害其女友,因此拿刀将
因为徳庆县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家跟谈炎新、谈新佳、谈渭彩等人的山林纠纷在我母亲郭爱珍和我姐姐等重要当事人并未参加诉讼的情况下就径行进行了判决,将山地全部都判决给了谈炎新他们三人。我母亲认为 徳庆县人民法院、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争议的山地只是判决了我和我哥那部分,她自己的和我姐姐那些却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