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职工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鉴定为9级,鉴定依据为:骨折内固定手术9级,如果是石膏10级。我们现在的疑问:1、该员工为外埠农民工做手术医院就进选择的,怀疑当时医院跟他说做这种手术最后拿的赔偿多,所以选择了这个。后经我们查内固定手术相关介绍,发现内固定手术治疗不适宜粉碎性骨折(还有待进一步查实)2、工伤保险条例中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有没有前提条件?比如他活动没有问题,生活能够自理,那也要给伤残补助么?有没有成功的案例?3.劳动能力鉴定不是行政决定,但在劳动争议中被作为主要证据,肯定是会被认可的,但有没有办法不予支付,或不予支付那么多?(除工伤保险条例中注明的情况)4.这个官司是否可打?如果可打的话请简述可打的点,阶段(仲裁、一审、还是和医院),和医院打的话胜率有多少?联同您的联系方式于10月17日前,发送到bees156@163.com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来就是社保支付的,单位需要支付的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您好,我司一名员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为对方负全责,并且支付了所有医药费。现在该员工若鉴定为工伤,但是我单位未帮你购买工伤保险,请问,我司需要支付该员工那些费用呢。是否还需要支付,事故责任方已经支付的医药费呢?急盼,谢谢!!
我在原单位发生工伤,但离职时公司拒绝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再就业补助金,我为此已经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我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职业病和工伤伤残等级为9级
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我想问的是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费用 是由企业承担 还是个人承担 有何法律依据
摘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三条 伤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问题:1、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所在单位支付还是国家支付?? 2、“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怎样确定,是伤残职工所在单位该职工的工资吗?各个单位标
我在甲企业在工作中受伤并鉴定为九级,后甲企业分立为甲,乙两个企业,我在乙企业工作,并于2007年12月份与乙企业继续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乙企业于2008年10月份就因经营不善通知我放假至今,未发一分生活费。现在通知我去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主张我自己的权利,要求他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吗?如果可
我2001年1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甲公司上班,2002年06月发生工伤事故,认定工伤10级,从2008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乙公司上班,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同一个老板办的两个公司,是老板把我从甲公司安排到乙公司上班的,非因本人原因,我已经于2009年12月30日,以节假日加班工资没有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有09年5.1节的
买有工伤保险,现在配有假肢,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认可的,现在要和企业解除合同,假肢款该如何理赔?当时没有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停工留薪期该怎么确定时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厂里给我上报的缴费基数少了,现在工伤保险按缴费标淮支付,这样少了许多,该怎么做? 有假肢使用年限和维护费的鉴定报告,厂里给我买的何险是
男方一家五口,农村户口,有父母妻女,因车祸于2007年底死亡。有一笔工伤保险赔偿金,因有规定需父母及妻女共同到场方可领取,女方认为应全额拥有,故一直不同意去领取。现女方与于2009年底再婚,女儿由其抚养。请问父母如何才能领取这笔钱?这笔钱的分配有什么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请问以上问题怎么解释 谢谢
某职工在甲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在乙单位从事第二职业时受伤,工伤保险是否支付待遇
某职工在甲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在乙单位从事第二职业时受伤,工伤保险是否支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