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超过协议面积的3%,拆迁人要按市场价收费怎么办?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律师您好,回迁户按照安置协议回迁时,安置部门《私自》超出原安置协议5.24㎡,请问国家有何规定和政策。谢谢 原安置协议是76.39㎡,现交款面积是81.63㎡,超出原安置协议近%7.
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3%之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按房价款双倍返还购房人。而上海袭明房地产开发商却说这是商品房
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3%之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按房价款双倍返还购房人。而上海袭明房地产开发商却说这是商品房
我属于棚户区改造的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协议时签的安置面积为四十平米现在实际安置为四六点七平米。超出了签订面积的3%还要我们所谓的受益人埋单,这样合法吗?在我们这我不是个例。门头沟区
我是拆迁户 安置协议是东户95平方 开发商变更设计未通知 现在东户是144平方 南户95平方 开发商想让我要南户 我要按拆迁协议要东户 超出面积有没有规定怎样算
我们拆迁协议已经签了,想把孩子户口和我的户口迁出,请问会影响两年后的回迁安置房面积吗,我在北京。
我们拆迁协议已经签了,想把孩子户口和我的户口迁出,请问会影响两年后的回迁安置房面积吗,我在北京。
拆迁安置房面积比当时协议安置面积大了十平方,前题是先拆后建,政府规划设计失误所致
拆迁安置房面积比当时协议安置面积大了十平方,前题是先拆后建,政府规划设计失误所致,求多出平方该怎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