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快到期时公司给了我要求续签的合同(维持原状),我未接受,毅然决然地辞职了,我是否可以拿到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本人于2002年7月15日进入公司,担任行政人事部行政秘书兼人事主管,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6月30日。公司于2008年11月11日在我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发通知告诉公司所有部门将我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主管调动到管家部负责内勤工作。我次日即2008年11月12日上午上班时听到工程部同事说我是不是到新岗位了,我不知道,同事便把调动的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05年9月进单位当电工,每年一签劳动合同,08年9月又签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到09年9月终止,基本工资850元+补贴550元=1400元,有劳动部门上岗证.但是,现单位以我无供电部门操作证为由提出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如合法,该如何计算我的经济补偿金. 请高人能针对我的问题回答
我在是2009.4.1到的一家公司 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可是到了试用期满,又给我加了一个月的试用期 ,今天被解除合同,当时签的是3年的劳动期限,请问怎么给经济补偿金!但是 我现在的劳动合同 还有考勤 都在他们那里,工资条都被我撕了,不知道保险能不能作为证据!?
我于1987年经考试进入华丹啤酒有限公司为全民合同工人 1995年华润啤酒收购华丹我们工人和华丹啤酒也没有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又与华润啤酒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几年签一次)几年后单位让部份工人在家待岗 每周报到一次 这期间在销量高的月份就被公司找去挑啤酒瓶 现在公司以人多合同到期为由要与我解除合同 只给十二个月的工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我1990年12月参加工作,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合同,单位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在2007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是否分段计算补偿金?与公司强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样吗?
2010年3月我所在原公司(简称A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发邮件给我,邮件内容标题为:《劳动合同变更协商表》,具体内容这样写:因组织机构及职能调整,A公司与员工×××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第2款协商意见处理:第2款意见是2:员工解除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与B公司签订合同。我选择第2款
1、如证明书上注明为本人意愿,失业金参保12个月,是否不能领失业金,是否不能在换工作单位后续上 2、如证明书上为非本人意愿,失业参保11个月,是否不能领失业金,是否能在换工作单位后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