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到9月,入加工工厂4个月,公司还没来得及入保险,手指遭受伤害,想跟公司争取自己的权益。
我的一个表哥专收废铁,一般去收铁时都叫几个临时工(就是没有合同,在外面可以随时叫的那种临时工),今天去收铁时,其中有一个不小心在搬铁时从车上摔下来,两只脚都骨折,我想了解一下,像这种"工伤"应该怎样赔偿?谢谢您! 假如全部医疗费用是10000元,是不是我表哥得全付?谢谢
我是在小型民营企业搞建设、建厂,做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时伤到无名指。不能弯曲。已经鉴定九级残废。请问像我这样没有固定工资(做一天算一天工资)的临时工有没有法律的保护,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已退休的职工,现在单位做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喝酒造成突发脑梗,现已住院,请问这算工伤么,责任应该如何认定。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么?
我公司有一名临时工于8月初,因个人违返操作割伤手指。事发后,公司为他进行了及时救治(现已基本全愈,但不能完全弯曲),并为其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工资等7000多元,现对方去作伤殘鉴定(估计最多10级,或评不上),由于该员工平时表现就不太好,我们也协商一次性赔付,了结此事,并不让其回公司上班。请问我公司还要
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我父亲62岁,农民,在本地一家单位做临时工一年工资1200元,今年2月28日,工作时被厂里铲车撞倒,车轮碾过双脚,单位当时就将父亲送往医院治疗,双腿五处骨折,有的是粉碎性的,腿内固定了两处钢板,单位已支付所有医疗费用,另外支付了1000元营养费。现在治疗结束,准备
工伤伤残等级4级 按川人社发[2010]7号文件第2条规定: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950元的,增加到950元。涨工资! 但现用人单位该文件第6条规定: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