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姑上个月在我们县妇幼保健院生小孩,选择的是剖腹产 孩子很健康 可小孩子刚生出一会我姑姑全身抽搐 冰冷几分钟后昏迷不醒 医院抢救无效 人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医院方并未对昏迷给出什么说法 可能是为了推脱责任 只是通知我家人医院方治疗水平有限 希望我的家人着手办理后世或转院 我家人他们把姑姑火速转到安徽省的一所知名医院 现在快一个月了 一直都是昏迷着 每天都是靠向身体输送高营养物质和做针灸来维系生命 已经花了20多万 据安徽省医院的专家分析应该是剖腹产手术前麻醉过量导致的 治疗周期是三个月 三个月内如果可以醒来 要么康复要么是植物人 如果不醒的话就会死的 我的家人在这一个月中也向之前的妇幼保健院讨过说法 该院不承认麻醉过量说医疗手术本身就存在风险 而且在手术前签的有协议 说等待我姑姑的治疗结果...我的家人现在也在做这个事故的医疗鉴定 但是鉴定结果要两个月...我想知道恢复正常人的可能性有多大? 孩子还那么小 真的失去了母亲该怎么办? 请问如果鉴定结果出来真的是麻醉过量的话 在病人恢复正常/成植物人/死亡三种结果下妇幼保健院应该分别作出什么样的赔偿 请您给点建议 谢谢了
本人母亲今年68岁。有高血压病史。于2009年3月30号因左肾囊肿住院。经降压治疗于4月2号上午9点经主冶医生江某做腹腔镜下左肾囊肿去顶减压术。当时血压为140/80。手术后3天我母亲感觉左腿根部麻木。即时向主冶医生江某反映此情况。江某看了一下手术创口说没关系。手术后5天即4月6号护士才说可以下床活动了,我母亲才下床活动
1989年我在河北省人民医院上环时发生子宫穿孔,节育环进入腹腔,但当时不知道。1995年查出后,医生因怕我知道是子宫穿孔造成环外游,追究其责任,没告诉我形成原因,并说对身体无害,不用处理,对我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 医疗事故中的过失是指对于可能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
我妈妈05年再当地一家医院取出避孕环,术后至今经常腰疼,去多家医院检查只是说炎症就做了些消炎处理。后来知道是炎症就经常在家附近的私人诊所打消炎针但是没有单据。近期在去环的医院体检拍片子做透视发现腹腔中有避孕环的残留物,医院承认但是不作出任何协议性的文件,一直催促我妈妈做手术。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该得
有有一颗坏呀,在这家个人开的医院补得牙,补完后2年,补得牙心掉了。我接着又去这家医院补,医生为我治疗,可是碰到我的牙神经了,所以就需要将呀磨掉一半,说是得按烤瓷牙套。结果我去了这家医院6次,仍然牙疼,曾经夜里疼的要命中途去了2家大医院,说是我的牙神经没杀到位置,不好治。于是我就找到这家小医院要求赔偿,
求助!我的这种情况是申请是医疗事故纠纷还是医疗过错侵权纠纷?
我的宝宝有先天性心脏病,在出生两个多月的时候接受了医院的手术治疗,感觉恢复情况还不错,可是宝宝却在一周岁的时候突然心脏停跳,毫无征兆! 请问律师我的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起诉医院? 如果应该,请问我是起诉医疗事故纠纷,还是医疗事故过错纠纷?
您好!我的一个朋友是开诊所的,我们这里的卫生局要求有注册医疗机构的诊所必须配备一个有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这个朋友不想另外请护士,就想把我的护士资格证转到他的诊所(目前我没有从事护士工作,资格证一直注册在其他医院),这个朋友和我签订的有协议,如发生医疗事故由他承担后果,我不去他那里上班,他只是借用我的
我母亲是今年11月2日因肾小球肾炎入住的我市中心医院,治疗过程中给我母亲使用了需在腹部注射的抗凝血针剂,因为我母亲十分瘦弱,在打此针的时候都是由护士提起腹部的皮肤注射的,11月5日,一名护士在为我母亲注射此针的时候未按此操作规程进行注射,从而引起我母亲腹内渗血长达5天,此间我们每天都向护士和医生反应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