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肇庆的,我们的旧村已经无人住了,政府同意土地复恳,作为新农村建设。经测量共200亩总面积,有50亩是民房,土砖造的。我们祖屋也在那50亩里面,青砖造的,大概2亩左右,政府说按每平方补250元。我是村里的一员,村里的干部说我的家族是没有份的,村里头开会也没有我们份,连最起码的知情权都没有。因为我的家族在民国的时候是地主,基于的政策情况,土改的时候,阿爷那一代是扫地出们的,请问;我们是真的没有吗。【那150亩又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可以领到属于我们的那份吗、】
你好,请教你一个问题。我们村的土地今年被征收了,补偿金是按土地的面积来划分的。村里最后一次分田地是在2008年,因为我01年上大学户口转到学校去了,07年转回去的,08年分田地我不在家,村里的领导没有通知我回去分田地。后来我找他们他们说下次分田地再分给我,因为我在外打工也就没进一步争取了。现在新一轮的土地还没
当时生产队分土地有他的地,他全家迁移城市,并转成城市户口,这些年土地是他门下管理,22年后他又回来想要回土地,这块土地可属于他了
我的户口是农村户口,而且因为未赶上村里分地,然后一直没有土地,到现在已经19年了,2013年3月份我嫁出去,但是户口还在娘家未牵走,2014年娘家村里分发部分转租出去的土地补偿款,说按地分钱,我没土地就不能分钱,像我这种情况能分到钱吗?有没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合理解释的,请告知,我好找村里的干部去说说去,多谢律
家里92年承包村里的一个苇坑,应该属于四荒地,改建成了鱼塘。当时不知道承包法,合同一直都是几年一签。去年年底合同到期了,但是村里一直拖着不给签。找书记谈,他说要开村民代表大会,村里重新投标,就算我家还能拿到,也要涨租金。我想问,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不是不足30年的要补足30年?第一轮30年满后还要再签30年
农村集体土地由不具有租用权利的村委会的会计代表村委会组长签字租用给乡政府,约定用途是建设停车场、集贸市场,附有征用土地的协议有约定相关补偿金额,但是后来乡政府将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出卖给了个人,该个人取得了土地权证,现在情况是约定的赔偿金额去年开始便没有给,而且现在土地流转到个人之后,该个人是要用作商业
您好!我们家兄弟两个,母亲的户口及土地一直和我在一起,哥哥一家土地及户口早已单独分立。母亲去世后,哥哥想分一半母亲的土地,请问专家,这合法吗?
我是广东肇庆的,我们的旧村已经无人住了,政府同意土地复恳,作为新农村建设。经测量共200亩总面积,有50亩是民房,土砖造的。政府说按每平方补250元。我是村里的一员,村里的干部说我的家族是没有份的,因为我的家族在民国的时候是地主,请问;我们是真的没有吗。那150亩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是广东肇庆的,我们的旧村已经无人住了,政府同意土地复恳,作为新农村建设。经测量共200亩总面积,有50亩是民房,土砖造的。我的祖屋也在那50亩里面青砖造的,政府说按每平方补250元。我是村里的一员,村里的干部说我的家族是没有份的,因为我的家族在民国的时候是地主,基于当时政策情况那个时候是扫地出门的,请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