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为再婚家庭,现双方居住在甲方婚前购置的房屋内,房屋所有人登记为甲一人;双方再婚前各有一名子女,甲的孩子为丙,乙的孩子为丁,丙、丁两人均已成年。问题为:1.如甲先于乙逝世后,该套房屋被甲指定丙继承,乙是否能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居住?乙和其子女丁是否有权继承该房屋?2.如乙自动放弃该房屋继承权,甲生重病住院期间,乙和丁在本身经济困难情况下,是否没有治疗义务。
我于20年前与一女再婚,10年前就想与她离婚,由于那时新婚姻法还没颁布,老的婚姻法其中有一条是:结婚满8年,婚前财产转为共同财产。我不服,所以一直没有离成,直到前阶段我才听说新婚姻法没有这一说,而是婚前的永远是婚前财产。 我想请问一下:是真的吗?是不是我原来婚前的房产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我要跟她离婚
我妈妈在8年前再婚,妈妈婚前有一处房产,这房产是我爸爸临死留下的,爸爸临死时说把房产证写上我的名字,妈妈说我太小就把房产证上就写成妈妈得名字了;妈妈再婚时我16岁,继父那边有两个儿子,一个23岁,一个19岁,我就想问问这样的情况,这房产是属于婚前财产?继父和他的儿子有继承权吗?我有继承权吗?能继承多少?还
我和现在的老公以前各有一孩子,离婚后都没有跟我们,抚养权在他们爸妈那,再婚后我们有自己共同的孩子,现在有一套房子,哪怎么分才合理呢?家里主要经济主要来源是我老公
我的丈夫开了一个门诊,但经营许可正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我公公是再婚家庭[我的丈夫是后妈],结婚后4年我们买了一套房子,写的也是我公公的名子,如果我公公去世了,我们能继承吗,如果立遗嘱给后妈有效吗,我们能继承多少/
我们是93年组成再婚家庭,男方有2个孩子,我带一个孩子,现在要离婚,但是房产被男方子女抵押贷款,请问律师,怎样才能要回我的一半房产? 结婚前没有任何房产,现有家产都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
男女双方为再婚。男,63,离休干部。女,57,退休职工。再婚12年。因家庭财产等问题感情破裂。问一,女方婚前房产,婚后才拿到产权,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该房的增值部分能共同分割吗?该房女方在没离婚就私自售出,违法吗?女方用该房的收入款在西安又买了一处房产( 没离),该房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二,男方在婚前有自己
十年前我爸再婚,一儿一女,女方带一女,现在两个女儿都已结婚,儿子未婚,如果男方在不经过女方同意的情况下给儿买房,房主是儿子,那如果离婚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儿子个人?还有再婚前未做婚前公证如果离婚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吗 ?
男女双方于05年结婚,之前女方家庭生活困难家境不好,女方带2个女儿过来在男方这边供上大学。婚前男方有盖一层楼房,没领房产证,后来又加多三层在上面,现在一共四层楼房,领房产证时男方加了女方的名字在上面,现在女方反倒起诉离婚,请问如果婚后两人要离婚的话,房产怎样分割?
男女方再婚后因故再次离异,现共同居住在女方母亲的房产证下的住房,若女方母亲现在把房产赠送给女方的女儿(即外甥女),离异时男方有权利分割此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