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 我于20年前与一女再婚,10年前就想与她离婚,由于那时新婚姻法还没颁布,老的婚姻法其中有一条是:结婚满8年,婚前财产转为共同财产。我不服,所以一直没有离成,直到前阶段我才听说新婚姻法没有这一说,而是婚前的永远是婚前财产。
我想请问一下:是真的吗?是不是我原来婚前的房产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我要跟她离婚的话,我是不是就可以赶她出门?她没有固定工作跟住所。我同样也没有固定工作,这样的情况,我还要负担她什么吗?还是她永远有居住权?我的孩子跟她形成抚养关系,那将来我的孩子也有赡养她的义务吗?盼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芳草依依(江苏)
提问时间:2009-10-08 19:2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