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于2013年12月23号左右在广东省东莞市被车撞伤,撞掉我姐的2颗牙齿,还有一只脚非常疼痛,使不出力。事后我姐在医院做了简单的检查,有拍脚步的X光,肇事司机也在医院。当时医生说没有骨折,于是我姐就同意和肇事司机签了调解协议。公司看到我姐不能走路,就要我姐主动辞职,补偿2000元走人。于是我姐只能回家治疗,在东莞出院时,医生的诊断书写的是挫伤,出院证明写的是全俞。我们不清楚东莞医生和司机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是否有其它交易,毕竟当时我姐行动不便,我们也不在场。回到家后,本地的医生看同一份X光照片说骨头有条缝隙。
如今2个月过去了,赔偿的医药费早已花光,我姐的脚依然没有全俞,更让人当心的是这次事故会不会影响以后行走。
各位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上诉,上诉期限是多久。如果司机不承认我姐的脚伤是他撞伤,我们又该怎么办
之前我也不清楚事情经过,以为只是意外事故,现在详细说下。那天我姐生病去私人医院看病,那家医院有免费的接送病人服务。我姐看完病后,医院司机送我姐到寮步嘉荣超市。到超市后我姐才知道那里没有直接到宿舍的公交车,就请司机送到寮步天桥,他不愿意,我姐不舒服就不愿意下车走路,后来就发生口角。司机将我姐摧下车,我姐又爬上车,就这样摧了3次。第3次还没爬上去就被撞了,接着司机闯红灯跑了。旁边的路人帮忙报警,还有人将司机追上了,我姐就被120送到寮步医院。在医院没有做全面的检查,没有发现脚骨头开缝。医生说没事我姐就相信了。我姐说在派出所给她录的口供,她没看就直接签字了,也不清楚是否如实写的。事帮大概发生在13点,一直拖到晚上23点我姐坚持不住了,加上人生病就在派出所签了调解协议。
事情发生的时候路边有监护器,车内的情况可能不清楚,但车外的情况应该拍到了。
如果诉讼我们要提供哪些证据,大概可以提出多少的赔偿。
签订了仲裁协议,还没有调解不想走仲裁了,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交通事故我市全责,对方出院后协商时候我们签订了仲裁协议,但是还没有调解,现在不想走仲裁了,想让对方去法院起诉我,因为我保险全,如果现在不同意调解还能再去法院吗?
您好,我以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 在我未毕业实习期间,去一个教育机构面试,面试时公司要求我签订了培训协议,必须工作满一年,否则赔偿5000元,之后因为学校无法招起生,我从2月23日实习到五月份才签订劳动合同,她从月才给我投保。在工作因为克扣工资两个月前提出辞职,到现在不算实习期我已经正式工作8个月,我现在
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协议未到期,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的协议未到期,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因双方性格不合离婚无外遇情况。协议是男方写的,协议写孩子归女方全部承担,男方有权看望孩子。强迫女方签字,离婚证也领了,现女方能不能起诉要求男方支付点抚养费教育费,女方父母年迈,考虑后期女方一人独自抚养孩子实在困难,女方工作也不稳定。
协议如下:我们也是以甲方和乙方的方式签订的,当时法院协议女孩归女方抚养,离婚以后我们协议内容是女方不要女孩了让男方抚养而男方不得和女方要抚养费我们签了名字按了指印。而签订协议以后女方又要求要回女孩,我这种情况受法律保护吗啊
孩子探视权协议书,约束项有几条,内有一条规定如果不按时拿抚养费就中止我的探视权,但我看了相关法律抚养费和探视权不相关,不拿抚养费也不能中止探视权。我不怕拿抚养费,我觉得这份协议不公,探视时间短,请问单就这一项去申诉会得到支持吗?
外地人在本地购房后,没有房产证,只签订了协议,是否可以在原屋基上重建房屋
我们是外地人在本地落户的,户口也没有迁过来,在2009年在本乡镇前任书记私人名下,购买了街道上2间铺面,同时我们也把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房子也卖掉咯。由于我家是2个兄弟,大哥快结婚,我排行老二,已结婚并育有1女,父母都还健在。由于当时购买房屋时,只签订了协议,并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更名手续,现在家庭成员增多,
我们打算签离婚协议,请问我们福建省有没有调解期的,是不是签了协议带齐证件到民政部门签了字马上就可以拿
是不是签了协议带齐证件到民政部门签了字马上就可以拿到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