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赁合同上面写着租赁期限为长期。 现在准备诉讼, 第一种观点:是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 第二点观点:租赁期限应是20年,20年以外无效。 请位各位律师,租赁期限为长期到底应该属于哪种??
承租人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院子里搭建阳光房,将院子改成了房子。我该怎样认定其搭建阳光房是违法行为? 判决书已发送您邮箱了。谢谢
我昨天下午与房东签下房屋租赁合同,继而对其进行清扫,于当晚十点多接到房东电话称其有问题需到租房处,结果被告知由于房屋漏水引起楼下住户财产受损,(房东并未提醒房屋漏水)房东称其让我负全责,请问这责任应该由谁负?
今年2月4日本人出租一套一室一厅房屋给租赁人,合同明确注明在每季度到期前一个星期提前支付下季度租金,该租赁人从第二个季度开始,就拖欠租金近一个月,在派出所协调下才给付了第二季度的租金。此后每季度都拖欠租金数天或半月。第三季度未按照合同规定按季给付,在拖欠半月后,只支付了季度租金的一半不到,在多次催讨后
无权代理人A以自己的名义与B签订为期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租按年给付。房东C接受了头年房租。现以房屋租赁合同未经其签字为由,要求收回房子,C不同意。请问合同是否有效? 有收条。谢谢!
我租了门面,但是之前房东合同注明了,不承担任何费用。 现在税务局找我收缴房屋租赁税,以前我交过2年了,但是据我所知,我附近的租户,有些根本就没交过。 请问,关于这个税有具体的政策吗?说是房东负责,这个税还是在我们租户身上了,因为如果房东交了,一样还是涨房租。 怎么监管的?附近商户有些就没交过。 不交
我租了房主的一商业门面 约定租期为五年 租金每年5万元 交房日期2010年12月1日 房租已经交清了一年的 即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1月31日 我现在还没有使用房屋 房东却变卦了 我合同上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他如果不交房子给我 我是否可以强行搬进去?如不能使用该房屋。我该怎么样让房东给我支付违约金(主要是他觉得房租低了
我有租一套房子,在租时合同上说明物业由我给,当时我有问过房主物业一年多少钱,他口头上说一年五六十就好了,所以我就签了合同,而现在物业来收物业费时要389元。这个我能不能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