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成功后,妻子家中老人去世,妻子能够继承房
丈夫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成功后,妻子家中老人去世,妻子能够继承房产吗?经济适用房还有效吗?
家中现有老人一位,原来和老伴住在一间一室户内,不是原配。现在老伴已经不在人世。法院把房子产权分别判给了继女和女儿。老人无名份。女儿现结婚有儿子有房子但无工作。儿子也早已结婚有房子但夫妻双方无工作。请问老人能申请吗。
家中现有老人一位,原来在单位宿舍居住,现在单位宿舍拍卖成功就没有地方住,她户口本只有她一个人,没有房产,每月生活费只收退休金,她只有二女没仔,其中一个女儿都是住廉租房,请问老人能申请吗?
我妈妈上海人,去年在南京退休,根据国家政策是退休以后户口回沪投靠直系亲属,目前本人在上海也无房产,无业,户口落在阿姨家里,老人户口只能同本人一同签至阿姨家里。现在户口刚才回沪刚好一年,全靠租房居住,请问可否申请上海的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 公租房什么的?请指教
我在青岛,八年前丈夫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婆卖掉当时他们的房子给交的首付
我在青岛,八年前丈夫申请经济适用房。公婆卖掉当时他们的房子给交的首付。占总房价大约三分之一。余款办理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我和丈夫常年在外。此处房子一直是公婆带着小叔家的儿子,就是两位老人的孙子居住。现在想卖掉这个经济适用房。婆婆说卖房款公婆和我丈夫一人一半。请问按照法律规定该如何分配?
我外婆的现任丈夫他本人无子无女,只有一养子和一养女。养子也已去世,留有一子。养女很早已成家。现在老人去世几年了,在南昌西湖区留有一套房子,老人在世时,是与我外婆,其养子、养子的儿子四人共同居住,但其养子父子二人基本处于无业状态,很少在家居住,也未赡养过老人。现在老人和其养子都去世了,这个房产应该怎么
我外婆的现任丈夫他本人无子无女,只有一养子和一养女。养子也已去世,留有一子。养女很早已成家。现在老人去世几年了,在南昌西湖区留有一套房子,老人在世时,是与我外婆,其养子、养子的儿子四人共同居住,但其养子父子二人基本处于无业状态,很少在家居住,也未赡养过老人。现在老人和其养子都去世了,这个房产应该怎么
丈夫去世后,妻子如果再婚,对原婚后房产还享有婚姻法规定的继承权吗
我和丈夫是二婚,同在一个工厂工作,婚后福利分房时分得一套两居室住房。丈夫十年前去世,由于经济实力不够,没有及时将该房货币化分开,房产证的业主还是丈夫的名字,我与他的女儿共居在遗留房内。请问:如果我再婚,还享有(按婚姻法规定)对该住房应享有的继承权吗?
我妈妈申请购买后再婚了,男方育有一子但是跟他前妻的,我的户口由于爸妈离婚现在在爸爸户口下面,而我现在是跟妈妈一起住,以后这个房产我有权继承吗?有多少份额,继父的儿子也有份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