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人2014年1月2日9:20从东往西(主干道)经过海安西场新民超市十字路口与一辆从南往北的电瓶车相撞,导致我丈人摩托车空翻两圈头着地大量出血身故,电瓶车主只是皮外伤。交警的事故鉴定尚未出来,我丈人还有一位老妈妈需要赡养。假设最后是同等责任,对方是否应该进行经济赔偿,对方50多岁,老婆去山东照顾女儿的孩子了
过红绿灯的时候被私家车撞到,未闯红灯,但是自身刹车不灵,但是交警队就介入处理,先到医院检查,医生说不用住院,回家静养,司机也到保险公司登记,貌似是全赔的那种,现在比较困惑,司机什么都不管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获得最大权益,而且医生说我父亲可能会留下后遗症,阴雨天腰会疼,不能担重物 求教,我现在应该
我弟老婆摸了他的头,他就摸我弟老婆的屁股‘我弟用木板打了他的脸部’造成他轻伤,他的医疗费我已出了10000元‘他就快出院了,但他反口不愿私聊报了案,我弟就去了自首’现刑拘中,我弟会如何判刑,要理赔多少钱给他, 我弟拘留通知书里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两摩托车相撞,双方均负伤,轻重不一。交警认定一方主责70%,另一方次责30%。交警说各自去医,一万以内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超出部分主责7成,次责3成。 这里想问问: 1、一万以内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承担,是指在医院发生的一切费用吗? 2、误工、营养等费如何理赔? 3、伤残如何理赔? 谢谢!
我外甥女在美国预定了到贵阳的联程电子机票。元月17号早上由贵阳-上海搭乘回美国的航班,当她到贵阳机场换机票时,机场方面说没有信息之类的问题,不给她换票没法上机,由于时间关系只能改签18号机票,给外甥女造成八千多元的经济损失。现在贵阳方面说是因为上海航空公司当时没有解锁直到下午一点钟,所以看不见信息。请问
1.19我在成都市郫县红光镇中通快递邮寄点投递到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的。里面是我给我女儿(1.5岁)买的过年的新衣服,但快递到1.23一直显示停留在周口市。找中通客服也一直说在处理,红光点也有联系我处理,可是要求我出示买衣服是的发票,否则按他们规定赔偿3倍运费,但我看过中通上的协议并未有如此规定。 我该如何让
收银员收款时导致前面货架倒地,小孩受惊吓扑倒货架上碰破头,流了很多血。结果要在医院缝4针,。 第二天我找超市的人,要求赔偿,主管说赔偿要店长,而店长要4天后回来,。我担心是托词,因为事发当天店长是在的,什么道歉或陪同照顾都没有。 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万家超市赔偿,如何索赔?应该有监控的。
年前,助动车因闯红灯与我的机动车发生了轻微碰撞,无伤亡,双方车只有轻微破损,所以事故现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至现场认定,只由交警开了事故认定单,交警认为机动车可以进保,所以事故单填机了机动车全责,交警便让助动车主先去修,修好拿发票来找我。直到年后,助动车主联系我告知车已维修,凭2000多元的发票要我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