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以下内容: 2004年由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其中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共311926.70元,当时因被告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暂未执行,“裁定书”最后有说到根据(2004)闵刑初字第3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主文第七项中止执行,这一条究竟是什么意思?请问现已事隔六年我应如何向他
因本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没有提到精神赔偿,被告咬掉我耳朵下垂,我己经是终生毁容,我可以要求被告赔偿我精神伤害损失吗? 要用什么程度要求精神赔偿?
我老乡是做水果摊生意的,与人口角斗殴,被对方用剪刀刺成重伤,现对方已被判有期徒刑入狱服刑。法院判决民事赔偿5万块。可一直未收到一分钱。他是50来岁的外省农民,无正式工作,老家有唯一的住宅房。妻子在外有份清洁工的工作,有两个成年子女。请问,我们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妻子的工资,或者子女名下的存款或者财产吗?
被告人之一刑期已满但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一直要求其赔偿吗其他人刑期未满 案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被告人 一共有9人被告 其中之一刑期已满是本人的亲戚只是打了受害人父亲两耳光因此判三年 但年纪已大 无财产 年前法院冻结其儿子的银行存款 没办法就只能给 家里现在很困难 我想问的是原告还能追究我们的赔偿责任吗时间多长 不想法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撒诉后是否还能再诉?2009年7月份,本人与他人发生纠纷,在争执过程中,他人将本人的右耳咬去12%,右侧第9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10级伤残。起诉到法院,审判之前经法官调解,本人撒诉:既不追究刑事责任,也放弃赔偿。后来,被告不思悔改,经常闹事,为此,本人想咨询:这种情况是否还可再行提起诉
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否在判决生效后另行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第一次刑案审理过程中提出,可要求的赔偿有哪一些?是否在广西是没有精神赔偿一说。 在判决生效后,可不可以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大清早7个人都拿着铁棍跑到我家来打人,两个被打成轻伤,一个是头部轻伤,一个是腰部骨折两支,已经报警立案了。只抓捕到一个人,刑事已经造成了,附带民事赔偿应该要怎么赔? 赔多少倍?我们又要有些什么证明?
两个高三学生打架,其中一方无事,另一方眼睛打伤,眼皮上有几个伤口,缝针了,事后追究责任该怎么赔偿? 眼睛上留疤了,是否算是毁容?
我在天津 我想咨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理费怎么收?按最终赔偿
我在天津 我想咨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理费怎么收?按最终赔偿费用为标的?还是民事原告要求赔偿的费用为标的? 二审还需要再交受理费吗?律师的费用还用再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