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租下了一个公司的店面, 因这个公司放话出来了 明年可能房子都会拆除 签合同的时候说让我做到拆除为止。问题是 这个店面的原承租者因听到 要拆除了,所以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搬了有3-4个月了,这几个月时间里店面一直是关门的,这几个月也是没有交房租的,还有很多货物 在里面,没有清理出去。今天晚上原承租者和我谈了下,他意思是,如果明年这个店面没有拆除,他要继续做,其实深层意思是,想要我出转让费, 请问她要的这个转让费是不是合理《她以前做了一现简单的装修》
2009年8月份我租下王从张手里租过来的两间铺面中的一间,当时房东(张)不同意王把两间本是连起来的铺面从中间分开租给我,但是当时由于急迫以及王的巧言欺骗说不见房东也没事,说他和房东有合约可以转让(其实房东承认的是两间一起转让才行),然后他又和我达成协议,以后如果我不做了就优先转给他,他不做了就优先转给我
律师你好: 我是上海本地人,去年因公司效益问题与公司结束合同,后于2009年11月份,准备在当地自己开店,11月8日,找到了自己感觉还可以的店面,后和当时的"房主"[注:现店面的使用人,不是房东]商谈决定以4万元的转让费及每月2500元的房租,将店面转让于我,当时我提出要求见房东,我们3人同时在场签署合同,但他说房东近期可能不会过
本人自经营化妆品小店(无营业执照,是2009年7月份他人处转来),因有其他发展,于2010年4月30日转让给他人(以下称为“甲”),店铺租房协议是我和房东签的,房租年底到期。转让的时候,我一共收取了39000的费用,其中房租7000,货物12000,转让费20000。并写了一张转让证明,和租房合同一起给了甲。 2010年5月8日,房
我合同上写了:特殊情况可转让。要转让时有经房东同意,现在转出去了,房东拒签字,不让转,我可以拿着合同去告他吗?我胜算有多大?
服装市场的店铺在转租的时候要给前一个租客转让费,以此类推,现在我从别人那里转进一家店铺,向前一个租客交了转让费,另外我还要付租金给房东。等到下一个租客来租这个店铺时,我也可以收取转让费,问题是:假如这房子遇到了拆迁,我的转让费可否问房东要回?
我接了门面 ,当时接的转让费是1万八,接的时候又通过她了的,他同意了,但是只是口头答应说能让我做5年到10年不收房子,我接手后又装修2次,现在我想转出去她不让,她说她自己要做,我这个装让费向谁要。
2009年12月28号,再经过我们的思考,决定接受店铺转出方的条件,转让了该超市。条件如下:1:受转方按照原超市的进货价格价值以及其原来对超市的硬件投资总和付给转出方。2:由于烟草证很难更名,同时超市转出方也需要利用此烟草证,故本店烟草证不进行烟草证转让,但是我们可以用此烟草证,并注明可以优先满足我们对烟草的
我上手是出租人的弟弟,他说要做其他生意所以要转租店铺,并且预付了2000按金,承租人(即出租人的弟弟)收到2000转租按金后清货,然后叫了出租人(物业产权人)他哥哥,我们3个坐在一张桌子上,承租人收取了剩余的转让费1.7万元,只有转租费收据,没有转让合同,是出租人和我们经承租人介绍后所和出租人重新定下的新合同。
我阻了一间店铺,还有9个月合同。生意很淡,想转租出去,但房东以要加租,不续约等原因说不能转让。目的是迫使我没法经营,他再出租给别人好收取转让费,因为我租来时也给了他1万元转让费,他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急切需要答复,敬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