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律师,您好,我在2013年12月7日签订一份房屋购买居间协议。 一、具体情况:我是宁波人,去年12月份在中介带领下在杭州下城区看中了一套房子, 本来我们想先回家去想清楚,打听清楚再签订协议, 但是中介说现在签订也没事,说我们只要在杭州没有买过房子,都算首套房子,其他的他们都会弄好(但协议里没有写明他们帮我们贷款和办理个税的事情,只是口头约定)。 当时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以为首套房子可以贷款。当时他们也给我们看了购房流程, 其中有一条就是如果没有购房资格,就终止购房合同。 当时我是诚心买房的,所以就签了,而且付好了1万元的定金。但是回家后中介就告知我们不能贷款,还说我们没有购房资格,要另外交钱去办理个税证明。我们说不能贷款那就没法没这个能力买。加之没有购房资格,他妻子并不是很想买这个房子,也没有签字,购房的风险很大,所以我们就不打算买这个房子。 二、合同内容:里面的其他约定里说如果违约, 违约方要付给守约方房屋总价的20%的违约金,房屋总价是170万。此房是卖家父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子,签订合同时,他妻子没来签字, 是他老公代签字。 三、纠纷现状, 但是现在卖家说我们违约,告到法院,说要我们赔偿房屋总价的20%的违约金。法院打电话来我们没有接。 请问,1、我们没有购房资格,但是中介却坚持让我们签订了这个合同,中介是否有主要过错,中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我们没有购房资格,此购房居间协议有效吗?,是否是我们违约?,我们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多谢季律师能回答我的问题,永远祝福您健康快乐
我是卖家,在中介提供的购房协议上已与买家约定,在合同签署之日起14日内,买家需提供齐全申请购房按揭的资料,卖家需配合买家办理按揭手续。我已经到银行与按揭公司签署了所有文件资料,并配合做好房屋评估工作了,但买家迟迟不交齐申请按揭的资料给按揭公司,目前已经超过了14天的期限,并超期1个多星期了,仍欠收入证明
你好,由于当时买家和中介口头承诺可以通过补缴社保的方式换得购房资格,因此在明知买家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后来经查才知道补缴社保的方式不能获得购房资格),还补充了由于政策原因而不能过户的,等到买家社保缴够一年才过户,虽然买家口头说已开始缴交社保,但我觉得这个过户日期是无期限的,也不知
土地流转30年,协议签了,但还没有过经济手续,请问是否可以违约?
土地流转30年给矿产公司,与矿产公司协议签了,但还没有过经济手续,请问是否可以违约?
房屋阳台结构与购房合同不符,阳台前面悬挂梁会影响阳光,结构变化会影响视野。开发商不存在结构变更,是售房时配错了图纸,但我购房时是按照合同所配图纸签约的,而且收房之前并不知道错图的事情。请问:这个过程中开发商存在什么过错?是否构成违约?
房屋买卖后9个月!房产证没过户,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请问合同是否有效?
2013年4月7号签订了合同,4月17日交清了所有的款项,4月20日地震损坏后到现在一直没有过户,多次催促仍然没有过户!而且房主已经用房产证领取了地震补助的钱,却没有给我一个说话!知道今天也没过户!请问当初的合同是否有效!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以一方名义婚前购房,在还没有取得房产证前登记结婚,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2013年7月我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20万中,10万是我的,10万是他的,在后面的还贷过程中也都是以我个人名义去还贷的。而我们在2014年7月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房子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等三证,且还是由我个人名义继续还贷,那这个房子属于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请问计生办没有检查出宫外孕而发生了意外,这种情况计生办是否有责任?谢谢
你好,请问计生办没有检查出宫外孕而发生了意外,这种情况计生办是否有责任?谢谢!
外地人在本地购房后,没有房产证,只签订了协议,是否可以在原屋基上重建房屋
我们是外地人在本地落户的,户口也没有迁过来,在2009年在本乡镇前任书记私人名下,购买了街道上2间铺面,同时我们也把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房子也卖掉咯。由于我家是2个兄弟,大哥快结婚,我排行老二,已结婚并育有1女,父母都还健在。由于当时购买房屋时,只签订了协议,并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更名手续,现在家庭成员增多,
您好,请问阁楼都没有房产证吗?只有购房合同能贷款吗?能办下房
您好,请问阁楼都没有房产证吗?只有购房合同能贷款吗?能办下房产证吗?如果没有房产证安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