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事业单位职工,5月份因公出差受伤,现在正申请市劳动局进行工伤评残,我所乘坐的汽车有全险,车险部分给伤残补助金后,单位还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伤残
07年本人在一家国企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现企业改制己到最后阶段(清算评估、拍卖,原企业职工认购己结束。但经济补偿金还有发放、和原企业的劳动关系还没解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时我还能向原企业提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如何提出申
企业破产时提前退休,工伤鉴定十级伤残,只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对吗?
在未安排工伤鉴定前,被先安排选择破产企业安置方式,在选择提前退休后,我的工伤十级赔偿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退休而不予赔偿,我认为企业破产对职工的安置不管是哪种方式,都不能与法定退休年龄相混淆,提前退休只是一种安置方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退休,应当获得此项赔偿。而清算组以已退休不再存在就业问题为由不予
工伤九级伤残主动和原单位解除合同,待公司解除合同前到同行业新单位上班能否将来要求原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主要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否已开始工作而拒绝支付
工伤六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那个方面来计算的? 要是根据工资,是根据哪个时间的工资水平计算的。 是发生工伤那一年的前一年,还是办理工伤认定那一年的前一年?
半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我的工伤伤残鉴定为十级。半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我是89年入伍参军,在部队时受伤被评为三等乙级伤残军人,退伍后92安置到企业,2001年工厂还因效益不行为我办理了下岗手续(现在才知道厂领导当时让我下岗是错误的,与劳动法相违背)。直到2007年我们厂子在县领导的协调下破产,买断;我当时19年工龄,每年1100元,然后厂子为我们缴了养老保险就完事了。今年,我在上网时无
职工受伤前在六井任工程师只有五个月工资,以前在十一井是技术员,这种情况下,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怎么算,职工时被定为三级伤残。
要怎么做用人单位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0年2月份,在工厂摔到导致环枢椎脱位,经鉴定为十级伤残,7有30号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我合同也在7月16号到期了。那么 要怎么做用人单位才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员工08年10月27日工伤,现已评8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该员工伤前上满两个月,9月本人实际工资1200元.8月1400元.是否应按这两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补偿?如果公司是按最低缴费基数770元来缴的,那么能追回其他未缴的部分吗?请明列相关法律规定!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