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伤残军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问题?
伤残军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问题? 我是89年入伍参军,在部队时受伤被评为三等乙级伤残军人,退伍后92安置到企业,2001年工厂还因效益不行为我办理了下岗手续(现在才知道厂领导当时让我下岗是错误的,与劳动法相违背)。直到2007年我们厂子在县领导的协调下破产,买断;我当时19年工龄,每年1100元,然后厂子为我们缴了养老保险就完事了。今年,我在上网时无意中才知道,当时我们厂子应该还要发给我12个月就业补助金和12个月医疗补助金,但我当时并不知道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厂里也并没出告示说明伤残军人和工伤残人员来厂里申报,而是装糊涂,导致我在厂子破产后第3年才知道此事,我找到以前的厂长,他说当时他不知道我是伤残军人,并说现在他也没办法了,厂子什么也没有了,总不能让他给我兑现这‘两金',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当初在部队流血,流汗我无怨无悔,现在我有一种披人骗了的感觉,我要流泪了,真的,并不是钱多少的问题,而是国家对我们这些人的在年轻时所付出伤痛的一种肯定和关怀,况且这也是我应该得的。但是,却让这些狗屁不懂家伙搞的我伤心呀!我郁闷,我难过,40的人了,带着这身伤痛我能干什么,出不了重力,打工都没人要。今天,我去我们洛南县劳动人事局询问此事,工作人员告诉我这事谁都没办法,你消消气算了吧。请哪位律师帮我解答此难题,衷心感谢您了!!!
2010-07-01 13:00 补充问题
安置到企业后,也没有人通知我去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领取劳动部门的工伤残等级证书,导致现在原厂厂长说,“民政部门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企业没有任何作用,我只认企业的工伤残,”我无语,现在只想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g567(陕西)
提问时间:2010-07-01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