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我在单位做了三年,月底合同期就满了,我想转换工作环境,所以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三十天提出了离职要求,这样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尝吗!
本人是湖北宜昌人,由于单位面临破产,单位要实行一次性经济买断。本人工龄28年,每年补偿金只有1000元左右。但单位工龄短的职工,比如工龄只有两三年的职工。每年补偿标准跟我是一模一样。我对此觉得很不公平,但又找不到相关依据,求各位帮帮忙。
1999年8月大学毕业时,与某县中学(事业单位)签定3年合同,户口也随之转到该学校的集体户口上。2001年8月因工资低递交辞职申请,未批,我就离开,工资也随之停发,该单位也停止帮我交纳社保,医疗及住房公积金。 后来听原来的同事说,当地教委将档案卡住不放。 之后我回过单位几次。 2009年7月我打电话问教委,想将
我是198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事业单位(城建局下属设计院)的正式职工,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企业性质,1993年因与领导不合而口头离职, 后来也一直没去上班, 单位也在1994年5月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直接还给了我, 但并没有办理过任何离职手续, 也没有任何补偿, 人事局也没有形成文件, 但是单位职工一共有约15人, 目前档案还在人事局,
事业单位在编员工正常离职后(2010.06.30离职),过去上半年(2010年01-06月)的年终奖
你好,我是一名公立医院的在编职工,已经工作将近8年,上一个合同(2007.7.1-2010.6.30)期满后准备离职,其他手续均已办好,现在有同事说医院应该支付给我2010年1月到6月的半年的年终奖,去年离职的同事也说曾经咨询过人事局,应该发放的,现在医院人事科说我还工作到2010年12月(即:医院年终考核的时间)就离职,没有上
一事业单位领导撰改上级政府机关下发的文件(通过涂改数据加彩色复印的办法)来骗职工,这属于什么行为?
一学校校长撰改上级政府机关下发的文件(通过涂改数据加彩色复印的办法)来骗职工,已达到自己得利的目的,这属于什么行为? 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
事业单位改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我们有权利要求恢复工作吗
我于2001年改制,属于岳阳楼区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医药公司,历属卫生局监管,但是改制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下岗证、失业证、通过法律的完善,人性化的解决群众的困难,我们职工要求重新恢复工作。
律师: 您好! 我是1986年参加某事业单位工作,直至2002年,在2002改革过程中又被聘为本单位工作,聘期2004年11月--2007年10月,有聘书合同.然而在2006年单位又改革,没聘上,于2006年12月被单位提前解聘.从解聘到现在,单位还没有处理.请问,像这样的例子是按还是新的维权?我们可以得什么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