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于1980年和1990年相继病故。所遗留的房屋财产由我大哥大嫂居住占用。近日因土地规划,所属房屋在土地规划范围内。大哥大嫂已对房屋进行了规划改造。我手中持有关于房屋的公证处文件,本人一份,公证处一份。请问我怎么样去找大哥大嫂要回属于我的那份房屋规划后的财产。
我与老公于08年1月份取得结婚证,而老公出了全部买房款,过户手续在08年3月份办理的,请问属于老公婚前财产吗?若要离婚,我可不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取得该房屋的权利?(我在单位里无权买房,而离婚后小孩分给我抚养,需要住房,可不可以以此理由要到该住房?谢谢
婚后房产,如已标明一定份额,如男方65%.女方35%,女方要求按婚后财产的一半进行分割,有无法律依据?是否只能按份额进行分割? 急!!!
甲方(男)和乙方(女)婚姻期间育有一儿一女,期间所居住的房产属,甲方父亲及大哥从劳动生产队里购置,购置该房产当时甲方属于未婚。甲方婚后与大哥分家时分到上述房产,父母由两方各自赡养一位。后甲方不幸意外死亡,当时甲方小孩有8岁. 乙方在甲方去世三年后与丙方再结婚,生育一儿子。并居住在上述房产里。乙方再婚5
奶将原来的房子卖掉,然受购买一套企业产房屋过户在本人(孙子)的身上,与奶奶合住,打算把原户口遣至新买的房子处,房主是本人,问题是:等到奶奶百年之后,其他的伯伯婶婶弟弟妹妹,有没有争夺的权利。不知道是属于本人的财产,还是和奶奶的共同财产。
我爷爷留有一套私房,爷爷和奶奶相继去世,没留下遗嘱。现在就是有我爸爸和姑姑两人个子女继承。请问房屋该如何分配?一间房屋(约50平米)可以分割成两个独立的户头吗?谢谢!
律师您好: 我父母是回沪知青,回来后一直和外婆外公住一起,原本户口就我和外公外婆3人名字,现在他们都已经 仙逝几年了,户口目前就我1个名字,房子是产权房,现在我大伯提出子女要分这房子,一共子女3人,我想问下我户口在里面能分嘛,大家怎么分?我和我父亲(我父亲户口还在外地,因为年龄没到一直不能签回上海)在这住了10几年
外公外婆相继去世,现在留有一套公房。子女有9个。 请问下,在外公外婆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那么这套房子是不是该兄妹9个平分呢?还是该有儿子独得?谢谢,急!
我是一名女军官,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们有两套房产,都是以他的名字购买的,但是都没有办房产证,育有一子,1岁8个月,我们想协议离婚,每人一套房子,只是房子不是我的名字购买的,我让我丈夫把房子过户给我之后再离婚,他说没有必要,还说如果我不放心可以去法院公证了就行,但是我觉得还是不妥,毕竟房子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
问题是,我家新楼二层门市,信用社要靠我家墙挖地基建房子,承建方要我家与签协议,表示同意。问题是我家房子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体出现裂痕等安全隐患)怎么办,我家应怎么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