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银行柜员,2010-07-28,一位客户同其家属来银行取钱,该客户所要办理的是定期存款到期结清取现,本利和应为11400左右,由于我的疏忽,付给该客户31400左右,多付了20000元,经仔细核对业务,调阅监控录像,确认了此笔业务差错,录像里清晰可见我所付的钱款31400多,该客户还说了一句:‘付了3万’,事后,我找到了该客户,但他并不承认多拿了钱,当时办理取款的还有他的一位家属,二人拒不承认,我有证据,我想请问律师,我多付的钱能要回来吗?必须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我现在不知怎么办才好。
关于工资与不当得利. 由于财务的过错,将单位将另一个人的工资错发到我的卡里两年多时间(都是平时补助的部分,一月大概有两百多,偶尔多一点).之前我们都不知情,只是最近两月由于数额较大,才发现.说属不当得利,现要返还,怎么办. 另:1我想还是应该的.但数额较大,刚毕业大学生哪来的余钱. 2.还的话,由于财务过错,给我造
本人养车,挂靠在本地的一家运输公司,2009年7月下旬车转户卖了,转户走之前跟公司把所有的账目都清理了,公司才给我转户的相关手续,但是第二天上午公司打电话叫我过去,告诉我有一万块钱的配件款没付,说是我2007年11月份修车时候欠的,已经快2年了,这笔钱我真的想不起来给了还是没给,平时的一些收据我都没好好保留,也
我发现有一邮政储蓄银行,为了完成上级下的保险任务,私自提前支取大额客户的定期存款,来购买保险,请问这个是犯法吗?
我是邮政储蓄的一名客户,本来是开通了短信提醒功能的,每次取款,存款都能收到短息提醒,但是就在前几天,我去柜台取款,这一次奇怪的发现没有收到短息,我急忙问柜台工作人员,然后惊人的发现竟然我绑定的手机号被修改成另外一个我从不熟悉的号码,我马上问原因,他说只能查到X月X日被修改的记录,于是我马上拨打了那个不
A拿了B开的现金支票给C后C存入个人帐户取现金给了A 。D说是他委托B开的汇票是Y口头向他借款因Y不肯归还。现告Y第一被告C第二被告。请问被告 C和Y能赢官司吗?
上学期间我从建行贷款2千元,06年毕业相隔7-8个月把贷款还上,现在买房告诉我有不良记录级别很高5级,我问建行说要按月付利息,总共我还利息才1百多元,就因为这样我被列入不良记录范围之内。我想既然我不能贷款,就要我老公的贷款吧,结果告诉我因为我们是夫妻关系也不能贷款,我想问一下这样是否合理。
由于我的失误。将A工资打入B的工资卡中,现B已辞职 。而且B不在其身份证住址住了,请问判决后可以追回3234元吗?
我于09年4月交了个男朋友,因为30多了他家和我家在2010年的年初叫张罗给我们先订婚再结婚。定婚给三万,结婚登完记再给5万和一个30平的老房子。定完婚后因为要结婚30平的房子没法住,所以就张罗卖房子,卖房子的同时我和朋友借钱首付买了一套期房79平的房子,因男方有工作有公积金,所以当时在收据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朱律师,您好! 现有一个关于银行卡存款的问题想跟您咨询一下: 当事人原工作于A企业,因工作原因由A企业派往B企业工作,工资等由A企业支付于当事人(注:当事人已经于2008年从A企业辞职)。近期当事人收到银行的取款通知短息提示,在2010年某月某日,某卡号在ATM发生一笔交易(备注:当事人手头上没有此卡号的银行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