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与一邻居家仅一墙之隔,我家北房后墙是他家院墙,2007年他家房屋翻修,紧贴着我家北房后墙将原来的平房盖成了三层小楼,并从二层起安装上了窗户,二层三层都有共计十一个,当时我父母就向他本人说明过,说我家以后房屋也是要翻修的,请他取掉窗户,他坚决不取,无奈之余我父母通过县城建局出面调解,但调解时邻居本人不到场,到他家调解时他不开门,让他在调解书上签字他也不签,经过长时间折腾后县城建局也不了了之,我们全家在他们全家“监视”之下生活到2010年。从2010年开始,我家房屋出现裂缝,经县城建局评估后定为危房,并同意翻修,我们全家商量后决定建成三层小楼,但当一楼的墙砌好后,准备盖第二层的时候,邻居以侵害他家采光权为由屡次阻止施工队施工,并从他家二层窗户过到我家屋顶推倒钢筋柱,将人力车从屋顶扔下,现在双方仍僵持着,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该怎么办?急求答案,谢谢!
如果打官司的话,我家会有多少胜算?谢谢!
08年腊月间。我们房后盖了一栋房子。楼距不够。在两个楼中间盖的。几栋楼的住户。都不满意。都去法院告他们。可他们找的有人。法院总推卸。现在房子盖好了。修门前的地基。我们在房后刚载的小树苗。他也没说就被拔了。我们该怎么办。地区是河南省南阳市建筑公司家属院内 不行啊。整天告。几十家住户告他们都没告成。
2007年邻居家违章翻建房屋,村委调解下达成一协议,同意他们家造,以后造成的损失由他们负责。后来质询后说这协议根本没什么用,不写他们也要赔偿。现在已造成我家多出开裂渗水明显,大部分墙面脱落,下大雨时有滴水现象,但我们也不知道危房如何评定。现在找他们家协商。 我们要求他们签一份我家的情况是他们造成的承认书
我修建房屋(小房两间高3M),有合法手续,但是对方因我修的房屋挡住了他家的光线,多次到我家里闹事,后经过村委会调解,我做出让步,最终达成“我们两家的墙间距为2.1M”。在后期施工中,对方全家5人到我家里大打出手,两口子还爬上墙,开始拆墙,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对方发生争执和拉扯,我和对方都从墙上掉下来,
我是农村户口,无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女儿现在都是城镇户口。原来有一块宅基地并有旧房一套,1997年从同村村民手中另外购得一套房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移,并在新购得的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屋。现在想翻建旧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上允许吗?
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尚未拿到房产证,现离婚,如何处理房子和户口问题?
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也是男方一个人签字的,但是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 现在想离婚: 1、如何处理房子问题?如果男方需要房产,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还是北京市的指导价格来执行? 2、女方在北京无地可落户,且不想在北京买房了,
叶律师,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老家有块地,邻居现在要建房,但是他把前面的过道占用了(因为他家是靠外面,我靠里面).我发现他现在只留了6尺的宽度,考虑这通道要过车,所以肯定不够的,再说去年他前面一户人家盖房的时候就已经和他沟通过了,当时是说留一丈五(也就是5m)。而且他原来的地没那么大面积,现在让
旧村全部拆迁,我们家兄弟两个,我爸很犯愁申请下来两处宅基的话,却没那个实力尽快补齐贷款。我在这里想咨询下,能否只申请一处宅基,建房子时多加两层,这样政府是否允许,法律方面能否支持?个人感觉既节省了土地,又节约了建房成本。我们那好像都是二层楼,我想建四层或四层半、五层,怎么样呢?
1.村书记(郭世球)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堂弟(郭世勇)的新房建设私自更改村规划图,导致其堂弟现房屋获得批复5米高度。 2.在2010.08中旬建了一层(高度大约4.5米)。在2010.08.19开始建二层。向乡城建办反映,其郭世勇口头答应乡城建
.村书记(郭世球)利用手中权利。为自己堂弟(郭世勇)的新房建设私自更改村规划图,导致其堂弟现房屋获得批复5米高度。 2.在2010.08中旬建了一层(高度大约4.5米)。在2010.08.19开始建二层。向乡城建办反映,其郭世勇口头答应乡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