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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尚未拿到房产证,现离婚,如何处理房子和户口问题?

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尚未拿到房产证,现离婚,如何处理房子和户口问题? 房子是婚后男方单位福利性质的集资建房,购房合同是“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合同也是男方一个人签字的,但是贷款合同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
现在想离婚:
1、如何处理房子问题?如果男方需要房产,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是按照市场价还是北京市的指导价格来执行?
2、女方在北京无地可落户,且不想在北京买房了,这种情况户口如何解决?
3、如果允许女方户口还放在男方的房子中(户主是男方),对男方将来再婚、处置这套房产(卖房)有何影响?如果男方将来不打算买其他的房子,男方再婚的妻子和之后的子女能否正常再落户到这套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myy(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09 19:2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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