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方)是2003年12月和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书”.由于当时购买的是房屋建盖指标(乙方把他们村里分下来的空地转买给买方,之后的投资盖房费用全部由买负责).买方按照开发公司的要求按期交纳盖楼投资费,房屋于2008年8月竣工,今年开始办理房产证时,由于房价上涨卖方不愿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和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更改手续.放话说非让买方再另加10万元,否则坚决不帮其办理手续,并倘言现在的房子还是属于卖方家所有。(“房地产买卖协议书”上明确表示卖方有义务帮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买方负责,并强调双方不论今后房价涨跌都不反悔)我现在手里只有当时签订的协议,并未公证.(协议上按有卖方、卖方妻子、卖方儿子的指纹印).还有我每期向开发公司交纳盖楼费用收款发票.但是重要的就是发票上是卖方的名字.请问这方面的专家这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如果打官司胜算的机率大吗?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很重要!
现在自己心理非常的郁闷,卖方的空地(指标)我用20几万买了下来,所有盖楼的费用全部都由我投资的,现在卖家居然还说这套房子属于他们家的!一开始说要5万块的,我家答应了给,结果现在非要10万块才肯给我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真是太气人了!简直是敲诈!
该地属于国有性质!
发表 2010-11-06 14:18:33 人气:12 楼主 [求助] 我父亲名下共有二套房产。一套房改房;一套单位集资购买房。我父亲已于2004年去世,现在我们要将其中一套“房改房”卖掉,一问需怎样办相关手续,其流程是怎样的?二问办这些手续都产生哪些费用?三问这是否算出售第二套房,需要交税?若交,应交多少? 是有人提出出售
我们家产证上有妹妹的名字,因当时我贷不了款,房贷款她担保的,但钱是我自己出的,现已还清,现想去掉她的名字,应该怎样操作省钱,另外产证有妈妈的名字也一起去掉,谢谢!
我父亲名下共有二套房产。一套房改房;一套单位集资购买房。我父亲已于2004年去世,现在我们要将其中一套“房改房”卖掉,一问需怎样办相关手续,其流程是怎样的?二问办这些手续都产生哪些费用?三问这是否算出售第二套房,需要交税?若交,应交多少? 问题的关键是,办完遗产过户再卖,是否算出售第二套房?若是,需交
我是中介方,买卖双方已签定过正式买卖契约。房产也已过户到买方名下,但产权证还没领取,但买方违约,没钱支付齐首付款(该房付款方式是按揭支付),买方付给卖方的定金跟部分房款一共是10万,但首付款过了合同约定时间还没付齐,现卖方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买方已付房款10万元不退,并要买方支付违约金,并到房产部门撤销交
您好,本人 有一套在福州长乐城关的房子,是1997-1998年左右从一对夫妻手中购买,当时房产证上是这对夫妻两人的名字。当年按长乐房产买卖的惯例,并未办理房产过户,而是直接签合同,并由长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现手中仅有当时对方的房产证,公证书以及买卖合同。由于年限已久,难以找到这对夫妻。按现行的政策无法办理房屋
您好,朱律师。本人今年的六月份在韶关购买一套二手房交易,房屋是新建未取得房产证的毛坯房,房款总款是52万6千然后加上装修保证金之类的费用22220多。因为本人对房产交易细则问题了解比较薄弱。当时签收合同的时候中介把交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选择为买家负责,但是当时中介只是跟我提及一些过户的什么办理银行贷款费用,
房产交易有正当买卖合同,但是没有现金交易,先想索要相应的房产钱
2009年表姐将名下房产转给其男友,有正当买卖合同,(有她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复印件)但是该男并没有按照市值把钱给我表姐,说好之后会将房产转还给我表姐,现该男不承认改房子 是我表姐所有,且因改男欠下很多债务,房子被法院拍卖了。在法院查封我表姐房子之前,该男把名下所有房产都转到他女儿名下, 此后她女儿将其名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