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这样子的房产交易官司能赢吗?
这样子的房产交易官司能赢吗? 我(买方)是2003年12月和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协议书”.由于当时购买的是房屋建盖指标(乙方把他们村里分下来的空地转买给买方,之后的投资盖房费用全部由买负责).买方按照开发公司的要求按期交纳盖楼投资费,房屋于2008年8月竣工,今年开始办理房产证时,由于房价上涨卖方不愿意为买方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和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更改手续.放话说非让买方再另加10万元,否则坚决不帮其办理手续,并倘言现在的房子还是属于卖方家所有。(“房地产买卖协议书”上明确表示卖方有义务帮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买方负责,并强调双方不论今后房价涨跌都不反悔)我现在手里只有当时签订的协议,并未公证.(协议上按有卖方、卖方妻子、卖方儿子的指纹印).还有我每期向开发公司交纳盖楼费用收款发票.但是重要的就是发票上是卖方的名字.请问这方面的专家这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如果打官司胜算的机率大吗?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很重要!
现在自己心理非常的郁闷,卖方的空地(指标)我用20几万买了下来,所有盖楼的费用全部都由我投资的,现在卖家居然还说这套房子属于他们家的!一开始说要5万块的,我家答应了给,结果现在非要10万块才肯给我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真是太气人了!简直是敲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dou……(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02-19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