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只写了个证明,内容:本人张三有名下某某省某某镇某某村李四房屋前房屋柒间,现将西三间卖给王五,价格为一万六千元整,现已付清,特此证明。然后买房人签字,日期。 还写了一张收到条,内容为:今收到王五买房款现金一万六千元整。收款人签字,日期。 当时写的时候有在场人,但是没签字, 还有因为时间久了,所以过了诉讼时效期才发现,请问律师这样,我的钱能不能要回来?万分感谢
6年前借用邻居的宅基地指标建房(同集体的),土地使用证上是邻居的名字,现在闹了纠纷邻居就说这房子也是他的。 请问:如果邻居要起诉的话(除了宅基地指标是他的,别的都跟他没关系,出资建房到入住至今都是我家,相关证件也在我家保存),有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啊?
我于2000年卖了一栋5层半的房屋,对方拖欠6万尾款至今,多次讨要无果.房产证2007年已办对方名.我2009年9月起诉对方,要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退还房屋.法庭于2010年8月做出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我不知道该咋办,恳请建议,谢谢.
我们村前刚修了一条省道,现在村支书已经四次把路两侧的耕地化为宅基地,以每处房子三万元的价格卖出,有的百姓买了很久还不能盖房,原因违章建筑,只有等,并且有外村的到我们村来买,这种情况允许吗,应该向什么部门汇报,可不可以告诉我投诉电话,我是邳州是邢楼镇的一位村民,等待回复
我爸爸的农村宅基地住房2009年卖给不是本村的了,我父母离婚,判给我妈一半但是让我爸都卖给了买房人.而我妈妈没有签字同意卖房.现在我妈想要回房子给他退还买房款请问可以胜诉吗?
我在2000年从某私人开发商处买入住房一套,房款已经付清,当时签订了买卖合同,开放商已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交给我,但未过户,产权还是该开发商的,我与开发商之间也没有经济纠纷,由于该开发商经营不善,后离开当地失踪了,至今无法找到他,现在我想通过司法诉讼解决过户问题,请问: 1.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2.
1990 年左右将老家的房屋卖给同村的人。但红本现在还在我手里,且我户口还在那个村,本身没有宅基地。请问当年签订的合同能否认为是无效合同。
农村宅基地买卖,只写了个证明,内容:本人张三有名下某某省某某镇某某村李四房屋前房屋柒间,现将西三间卖给王五,价格为一万六千元整,现已付清,特此证明。然后买房人签字,日期。 还写了一张收到条,内容为:今收到王五买房款现金一万六千元整。收款人签字,日期。 当时写的时候有在场人,但是没签字, 请问律师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