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农村宅基地买卖无效,过了诉讼时效期,钱还能否要回
农村宅基地买卖无效,过了诉讼时效期,钱还能否要回 农村宅基地买卖,只写了个证明,内容:本人张三有名下某某省某某镇某某村李四房屋前房屋柒间,现将西三间卖给王五,价格为一万六千元整,现已付清,特此证明。然后买房人签字,日期。
还写了一张收到条,内容为:今收到王五买房款现金一万六千元整。收款人签字,日期。
当时写的时候有在场人,但是没签字,
还有因为时间久了,所以过了诉讼时效期才发现,请问律师这样,我的钱能不能要回来?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桥信82(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02-09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