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车在深圳投保,在2009年8月16日15:55在江门市蓬江区中山小学门口与一辆摩托车放生剐蹭,双方无人员伤亡,本车前保险杠损坏,对方车辆无损伤。交警判定是同等责任。 本车回到深圳后定损(对方保险公司定的)为1500元。 请问: 1、我是否可以按照“互碰自赔”的方式处理,本车的损失由我方的保险公司负责赔付?(由于
我开车不小心撞上了1个30岁人,当天CT检查无事,但说建议复查,第三天检查也无事,就淤青什么的。第五天CT说断了2根肋骨。现在已出院,准配赔付。 问题1:肋骨断裂是否一定和我有关,可否要求出具证据? 问题2:断2根肋骨,一般鉴定修养的天数是多少? 问题3:对方无法出具有效工资单,一般这种案例一般误工费怎么赔,赔
本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我们双方都够买了,交强险和 第三责任险,我为对方修车花费4396元,对方为我修车花费3678元。请问保险公司和对方应该赔付我多少费用。急救。谢谢!
2010年7月1日下午6时,我在白石桥路西往东的附路上行驶,到日航新世纪饭店门口时,被内侧车道向外并线的微面剐蹭到左后轮翼子板。交警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同车同事拍下了现场照片,对方以自己不识字为由,让同车人代签了快速责任认定书。 此后对方以多种借口拖延定损时间。借口1.保单原件寄回哈尔滨老家办理“汽车下乡”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起诉后执行未果,如何让对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强险
2009年2月,车辆刮蹭,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在保险公司仅缴纳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同意在我车4S修车,费用高于交强险2000元,对方拒赔。诉至法院判对方全赔,但强制执行未果,我想让对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强险2000元,其他的继续执行。但保险公司说对方已签字放弃交强险赔付。我是否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先行赔付交强险?司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起诉后执行未果,如何让对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强险
2009年2月,车辆刮蹭,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在保险公司仅缴纳交强险,保险公司已同意在我车4S修车,费用高于交强险2000元,对方拒赔。诉至法院判对方全赔,但强制执行未果,我想让对方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交强险2000元,其他的继续执行。但保险公司说对方已签字放弃交强险赔付。我是否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先行赔付交强险?司
当时我从门的左边进去,一个老奶从门的右边出来。谁以没看到谁就撞在一起了,她后退了几步就用屁股坐了下去。去医院一检查发现她骨折了。撞的时候她在走路,我以在走路。我们打了110,警察来了就登记了一下。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故交警处理好,还是警察处理好。还有责任是如何认定的,及赔偿?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公估后的维修费用与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相差一半,如何起诉对方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公估后的维修费用是10000元,与对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5000元相差一半,我已支付全部维修费用,现在如何确定被告起诉? 在囯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