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城镇户口,三年前,在农村转让了404平方米的水田地。并且签下了转让合同,但是合同没到村委会备案,也没有经村委会同意,签合同的时候,农户的女主人签的字,丈夫未签字,签完字后,女主人拿走了转让金,我们就在这块地上建起了蔬菜大棚,时隔三年——2013年政府征地,并且2013年末把征地补偿款发到农户的手中,农户未履行合同,只给了我们这块建起大棚后所有补偿款的一半,建大棚后提高了生产力,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款都增值了,我想问问:建起大棚后,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偿款增值的部分应该归谁所有?是归农户?还是应该归建大棚者?
我们村上土地征收,而我是嫁出去的女,但我的户口没有迁到我老公那边!还留在了我们村上。村上在分钱的时候,说外嫁女都没有,原因是嫁出去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您好!我姓林,我父辈、祖辈于解放前向同村人多次购多块田地(有买卖契约),购得后在该地耕种到1964年。一九八几年政府为建设经济,征用了以上土地在内的大量地建为市场,父辈与当地政府交涉后,在该市场内的三间铺面给予我家经营,我家每月缴付一间铺面80元租金(协议不得提高租金,经营至今租金没变)。现该市场为物业局
大家好,我在这里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爷爷奶奶在2004年的时候因为年纪大了没有了劳动力,就把自己所有的土地退还给队里,这些土地又被队里分给了本村的人了,2006年的时候国家开始免收农业税,少交了两年,最近几年里村里的地被开发商所征用,村名们都得到了补偿金,而我爷爷奶奶都七八十岁的人了,却没有得到这份补偿,更何
你好!我的土地被房地产公司征用,按照合同约定我的土地被折算成50平方的房子,当时我要求选80平方的房子。当时合同上没有明显说明。合同上对我的利益很不公平,我把合同上关键的两点给你说哈,1、一方要求选80平方的住宅,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不给甲方。(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我的问题是:1、超面积部分按啥子时
本人承包别人转让的5亩地,以五年为期限每年每亩100元租金一次性支付了2500元租金,在承包期间企业征用了这块地。在本人承包这块地的时候因为个人原因没有与其签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现在承包期没过,他把这几亩地种上了玉米,因为土地被征用,请问这五亩地的赔偿金该给谁。
我们村组修建铁路征用了我们村组的房屋,现在建安置房,所有车辆包括大型水泥机车等需要从我自家房屋前的禾坪通过,因禾坪前面以及右侧都是水塘,护坡也是二十多年的简易护坡,已经有所坍塌,房子也是二三十年的老房子,地基不牢,也是单墙,只是近几年才修缮了一下,但根基还是以前的。大型机车几乎挨着房屋边上经过,强大
我想咨询一下:在我六岁时母亲改嫁,那年正好赶上农村按人头分地,我和母亲的地被分到继父家里我和母亲的户口却不在那,我母亲和继父没有登记只是名义夫妻生活了七八年,现在土地被征用了我去大队领我和母亲的征地钱,大队干部却说必须要有我继父的签字才可以领,而我继父想独吞这笔钱。我让大队给我开个证明,证明我和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