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10岁时因父母离婚,被法院判归由我父亲抚养,不久我父亲便把我从上海送到北京交我奶奶和姑妈。之后我便一直在北京生活长大。一直到我还差1个月就18岁时,我父亲在上海再婚,组成新的家庭,但我依然在北京生活,19岁时我高中毕业插队,三年半后回北京,之后便在北京上大学,工作,成家都在北京。我父亲自从把我送到北京后,每月按月给我进生活费,直到我高中毕业。请问,我与继母之间有否形成抚养关系?我父亲09年去世,自我父亲去世后我是否有赡养继母的义务?
继父母给继子女生活费便形成抚养关系了,那么怎么才能不算形成呢?继父母任何一方给予自己亲生孩子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应该是来自于继父母共同的收入,那就是说,无论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母在一起生活,只要继父母给自己亲生孩子生活费,就算形成了抚养关系,从而继子女就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了,对吗?谢谢律师能给予回答。
子女24岁,身体健康,不去工作,整天在外借钱乱花,债主每天到家中讨债,父母失去生活安全的环境,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负债累累还影响身体健康,救救我们吧,为什么就不能与子女断绝关系呢?我们该怎么办?
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带一女与一男人带一子组合家庭,继子女都只有几岁。(我和弟弟有祖父母抚养)婚姻存续期20年,男人去世后几年,我母亲因重病去世,病故期间产生的费用,继子是否有义务承担?
父母离异后 一直跟母亲过 家中户口只有母亲和我 母亲去世后 我和母亲的子女关系证明在哪开 街道和派
父母离异,我和母亲10多年钱从吉林到山东潍坊租房住,有一个店,母亲发生交通创死,现在弄我是母亲的唯一的子女,现在吉林派出所没开,怎样弄这个证明
我想问问因为南方失踪而离婚,孩子跟女方吗?要是跟女方的话男方父母又抚养责任吗【男方失踪了】要是男方父母要求抚养孩子可以吗?【孩子6岁】
我的朋友夫妻离婚,离婚前男方处处要挟女方,并且明确说离婚的话不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只好同意在离婚协议上写上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离婚时女儿两岁,离婚后男方确实也没有尽抚养义务,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由女方独立抚养。请问这种情况下,女儿成年后是否需要赡养父亲?
继父与我有抚养关系,我对他尽着赡养义务,现继父找个老伴,他要把其子女户口落在我家
继父与我有抚养关系,我对他尽着赡养义务,现继父找个老伴,他要把其子女户口落在我家,他将我告到法院让我迁走户口,并要断绝关系,法院会支持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