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那所谓的车辆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该如何来理解?麻烦举例说明。谢谢!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 第二十四条(参照执行) 下列从业的生育妇女,参照本办法执行: (一)具有本市户籍,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二)在本市城镇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
产权人于1991年去世,2010年我得知权益受到损害,于2012年向法院提起买卖合同无效,如今想追诉继承权,不知是否在时效范围之内,同时打继承权需要得知时间证据吗?在原有起诉书中已注明是2012年得知权益受损能算证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的诉讼时效按继承法
车正常占道,被肇事车辆碰撞对方付全部责任,车是公司的车,是否可以提出误工费用,如果可以如何索赔? 人员没有受伤,但是公司车辆在维修期间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于营运车辆。
环形路口右拐出时被后方直行车辆撞到车头请问责任如何认定 问题补充:定 因为损失不大 交警恐吓我 说出认定书要扣车十天,罚款两千。因为对方是外地车辆,无法快速理赔。交警那副样子 摆明了是不想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各位专家 依据法规或者惯例。在几乎首尾相连车流拥挤的转盘内侧车辆右拐时被后方车辆撞到车头。责任
1月4日在路上碰到一位老人骑自行车,自己没控制好龙头摔倒,我正好经过,就急刹从边上绕过去了,下车后看望老人,被诬陷是我车子带倒的,当时交警扣了车,我陪老人去了医院住院治疗。一周后出院,说要在家休养半年,我要求他去做三期鉴定,但是他说不做,要自行在家休养,等伤好后再去法庭。因为交警没有开任何事故认定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