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在90年代 政府要征收农民土地 以盖学校为由 圈起百来亩地 但是还没有用到一半的地 现在十几年过去 学校也盖好10年了 那片地一直闲置至今 现政府以高价转卖给房地产商 作为商业用地 现开没有开发 农民有权利拿回那篇天地吗
我在疑问 征收田地是不是没有标准 我是湖南株洲县洲坪乡许家湾村的一员 我想请问政府征收农田有没有一个标准 如果有的话 那标准又是多少钱一亩
政府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本不顾百姓的死活,政府把田地全部征收,有不能给百姓一个合理的价格,要我们这些百姓怎么活,我们也算是,县城周边区,按一亩4万8收,要我们这些百姓吃什么,没有了田地,我们这些百姓以后又要靠什么生存,我们需要政府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价格,自始以来,有多少征收百姓的田地及房子的例子,搞的百姓
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回龙。2010年我们村里被征收建水泥厂,水田2万5元一亩。山地1万5一亩。还没有发票,也没有合同!安置房似难民房! 别的村都有6.5~7.5万!我们的政府吃了吗?有听说老板用7.5万元买我们的,政府只给我们一钉点!怎么办?
我们是湖南株洲的,2010年政府把田地和房全征收做为长株潭一体化。为了配合政府我们签了字。但是当时没有说是要转为城市户口的。现在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转为了城市户口。现在我们想生第二胎也不行。而且没有一分的补贴。有部分地方转为城市户口又有补贴。这是为什么呢?难道 是钱下来了只是没到我们手里吗?
镇政府修建公路占用我村耕地100多亩,只有每亩地赔偿450元,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国家法律对这种事情有没有明文规定,谢谢
您好,六年前政府为了城建拆迁了我们的房子,当时政府承诺我们可以分到政府指定的居民楼的房子,需要缴纳400元每平米的房价,并签有合同。但现在突然要求缴纳440每平米的城市配套费,合同上并没有任何有关于需要交费的说明。我想问您一下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应对这件事情? 400元是否可以理解为成交价格?
为建设工厂政府向农户征地,需给予农户赔偿金。该地的现使用者不是村里原划分的土地承包经营人,而是经过口头协议与原有者交换的耕地现使用者,且交换耕地的事实长期存在。现两者都主张对赔偿金的获得,村支书则决定准备把赔偿金只给耕地原有者,不看是否交换的事实。请问村之书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土地现有者该如何维护自
我老家现在正在建高速,房屋土地要拆迁征收,我想请问一下这个到底有没有具体的相关法赔偿方式,前面有几家房子已经拆掉了,而且有两家还给了地皮自己盖房子,我们后面的就不给盖,赔偿砖混结构730一平米,人头所赔安置房30㎡,但是平米数不够的买他们的安置房就是2180一平米。这个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