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诉乙公司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实行独任审理。庭审完毕,法官告知双方根据高院规定,简易程序可以延长一个月审限。期满,法官称要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再次开庭。现在法定6个月审限全满了,法官又称要等待高院的一个司法解释出台,本案将申请延长期限。请问:1、按照简易程序已经审理完毕后还能再转为普通程序吗?2、法官是否可以等待司法解释出台为由久拖不决?
简易程序不是不可以转为普通程序,而是法院应将程序变更决定和变更事由告知当事人。本案法官以等待司法解释出台为由,这样的变更事由就违背民事诉讼法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的任务和宗旨,凭什么认为合法?
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再做出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完全采纳了税务机关移交的证据,并且近期法院已经下定了判决,法院认为,该公司偷税罪成立。
一审审案时就一个审判员,在他办公室内办案,证人也没当庭质证,判决书下来时,判决书上写上两个审判员和一个审判长,书记员也换了几次,这样判决是否合法?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交通肇事、故意毁财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侦查机关对嫌疑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也未经过检察院审查批捕,直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检察系统内部也达成默契,这种案件不在经过批捕环节直接交给公诉部门审查起诉,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这种做法在程序上是否违法。合法的依据
在2010-9-17日,我在成都选择了一个名叫中铁快急送的快递公司,向广州寄送一批样品,当时我要求使用空运,他们也承诺了使用空运,在合同单上写下了空运,并保证了在2010-9-19下午六点送到客户手里,可是到现在还没有送到,今天我被告知他们走的是陆运,浪费了很多时间和造成一定的损失。我想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学校门卫有一个有警证对我进行搜身或者恐吓是否违法可是他搜身时候我如何收取证据
学校门卫有一个有警证对我进行搜身或者恐吓是否违法可是他搜身时候我如何收取证据
前天我两个同事清我去吃饭,饭后同事车停在饭店门口的车被盗,及已报警,因当时同事的另外朋友喝醉先送他们走了,后来饭店老板娘跟我讲饭钱没付,(因我去过那点吃过很多次饭比较熟)当时我说我是被请来吃饭的,还有我也没离开你店,请她报警,后来警察来了,叫我把请我吃饭的同事叫来去所里处理。同时把我带到了所里,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