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这样做在程序上是否违法
这样做在程序上是否违法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交通肇事、故意毁财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侦查机关对嫌疑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也未经过检察院审查批捕,直接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检察系统内部也达成默契,这种案件不在经过批捕环节直接交给公诉部门审查起诉,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这种做法在程序上是否违法。合法的依据是什么,不合法的理由是什么,期待您的答复,谢谢!(个人认为这样做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侦查监督,立案监督的职责就没有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O4081(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0-09-16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