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写着我个人名字的房产,这二天才知道丈夫背着我与中介于2013年12月23日签订了房屋买卖成交合同(甲方:***丈夫名代***我的名),并收受了定金,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专家们好!我从单位建房中购得一套,手上有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目前想卖给别人,在无法把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中我的名字变更成买方的前提下,我与买方额外签订一个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有效证明我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对方呢?多谢。
儿子口头委托父亲卖房,并且父亲和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有效吗
儿子口头委托父亲卖房,并且父亲和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合同有效吗 父亲和买主签订了合同,并且有证人在场。
一家开发商要安置被拆迁户,在建安置房时使用的土地不足,与我协商拆迁我的房子,答应安置我一套房子并按市场价格卖我一套,我同意了。但在签协议时开发商在安置房协议上盖的是县拆迁安置办的章,卖我的那一套只是开发商个人的签名。两年后交房时开发商不同意卖我那套房子了,理由是1开发商签名是个人行为,他不是开发单位
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 该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伍拾年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届满时,由乙方依法向国土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续期使用的相关手续,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仍归乙方使用. 但国家根据需要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文乙方是买方,已经办好了伍拾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属
房屋产权人没有委托书,由他人代签订了买卖协议(不是合同),收了定金.后来产权人不同意卖,协议有效吗?定金归还,还要赔偿吗?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吗?
事情是这样的,2003年6月杜某将自己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某村的三间平房卖给了同村的聂某。聂某是本村村民,但中专毕业户口由学校迁回时就已经变为非农业户口,妻子和女儿是农业户口中,请问他们原来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2005年12月买的房子,在今年(2010年10月28日)卖与乙方,但是考虑未满五年房产证,,乙方拖欠我10万元房款待2011年8月满五年后在过户后贷款付清,但是现在房子要拆迁,如果补偿算谁的,如果我收回房产该怎么办?谢谢!
1、我朋友2007年在昆山买了一套拆迁房,此房产权是房主父亲与母亲的,当时签订买卖合同时,有房主夫妻及及父亲签字,请问此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今年需要办理产证过户,房主又不想将此套卖给我朋友了,其表示母亲要将房子收回,因为有合同在,父亲表示可以依合同进行赔偿,请问此种做法是否有法律支持。 3、如果房
双方私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价格为38万,买方首先支付了34万,同时出具了欠4万房款的欠条。为避税,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审批时,将交易价格做低为34万。更名完毕后,买方突生变故,说实际价格是房主交易部门登记的34万,不同意给付余款4万元,请问有法律依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