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前妻往我银行卡中转过2.5万元钱,后来这笔钱财已经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我老妈妈生病花掉,有病历证明。后来2014年1月她与我离婚。判决我还要返还1.25万元给她,另外她拿走了我婚前的金首饰,却不承认拿走。我能在中院再上诉找回公道吗?1.25万我应该给她吗?
10年前离异,女方分得一套朝阳区的房子(房产证是男方的姓名); 男方分得一套西城区的房子(房产证是女方的姓名)这套房子有贷款10万元(10年期限),这套房子是为孩子上学购置的,在孩子就读的学习周边,故孩子与男方共同生活。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男方负责抚养孩子,并保证用于孩子的生活等费用,不低于女方还贷金额。女
老爸前几年在我们婚后为我们争得了低价地皮,交易名下是丈夫,付款是家公,现地皮升值数倍。请问:如果夫妻离婚,此地皮升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具体请问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以及财产转移问题,请大家多多指教,感激不尽!
我的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和她的丈夫要离婚了,因为那个男的有外遇了。但是她的丈夫非常不同意离婚。并且一直拖着。我的朋友准备开始起诉离婚了。 他们是组合家庭,之前都是各自离异过得,也都有自己的小孩。夫妻没有共同的孩子,离婚肯定都为自己的孩子考虑,但是男方的孩子是判给他的前妻的,但是一直跟着男方生活,这在离婚
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好,准备离婚,我们名下有一套房产,是在2001年在他们单位买的房子,我们1999年结的婚,当时我自己出了大概六万多,他家父母给他出了两万多。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房子收费凭证都不在我手里,户主也写的是他的名字,请问我能分到多少?会不会都是人家的?
关于离婚民事调解书内容撰写为婚姻存续期间未添置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券的问题
法院只给了双方每人一份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的内容是根据原件一致约定为女方为在原告,女方提出离婚的,男方为被告表示同意,女方在明知有房有车有店的情况还拟定了双方在婚姻存续间未添共同财产,无共同债券,然后就是对子女的问题上进行了分配?双方每人都拿到了一份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签收后都拿到在手就立即生效了对吧?在
律师您好,有个法律问题想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90年的时候和她老婆买了一套房子,过了年两他老婆因病去世。97年的时候我这个朋友又再婚,娶了现在的老婆。两人一直不是很好,最近我朋友忽然得了癌症,急需要钱,想把房子卖掉。但她老婆不肯,而且说要离婚,说房子需要分给她一半。请问法律上我这个朋友跟现在的妻子离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