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六年前政府为了城建拆迁了我们的房子,当时政府承诺我们可以分到政府指定的居民楼的房子,需要缴纳400元每平米的房价,并签有合同。但现在突然要求缴纳440每平米的城市配套费,合同上并没有任何有关于需要交费的说明。我想问您一下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应对这件事情? 400元是否可以理解为成交价格? 以下是关于件事情的合同条款。 拆迁户应享受的住房安置房,购买价格为每平方米均价400元。 甲方给乙方以均价400元每平米的价格安置住房200平米,乙方按此标准购买安置房。
响水县农民自建房,农民建到一半政府突然不让建了,请问这样合理吗?
地点: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镇农村 经过:几户农村村民自建房屋,村里已经同意村民建房。开始建房时镇里派人到村里查看了几次,几次均未制止农民建房,可当几户村民将房屋建到一半时,此时镇里的人又突然说不让建了。农民辛辛苦苦攒钱,好不容易凑够了建房的钱,村里同意建了,从建房之初镇里就知道此事,镇里当时并未阻止建
政府未征求住户意见,直接将房产卖给开发商,且要求住户在指定时间搬迁合理不?
我家住房地处县城三级黄金地段,在去年底被政府卖给开发商了,如今开发商一直不出面给住户协商关于搬迁和赔偿的事,由政府代开发商要求住户限期强制搬迁,说是城市改造。这种政府行为合理不?我拒绝同政府对话,强烈要求与开发商当面协商,合法不?
十几年前已经因超生被政府罚款,今年说是有新计生规定,居委要求再多交一份罚款是否合理
今年,大女儿上大学向居委要一张困难证明,但居委以我家超生罚款未交全而不给。但是,在十多年前我们已经交了6000元罚款也有收据,居委以及街道都说根据今年计生的新规定,要求超生父母双方都得交罚款,要求我们多交6000元,说十几年前交的只是对女方的罚款。我们想问,今年的新规定可以作为要求我们再交罚款的理由吗? 我
我家住宅,三证齐全,土地出让,房龄5年,现在政府要求征地卖给开发商,说只补偿房屋,土地没有补偿,请问政府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政府可以随意征收老百姓的房子吗?如果补偿又该如何补偿?能详细解答下吗?非常感谢!!! 土地证上的年限还有5年,现在政府要收回。
我想请问县委政府对老百姓兴办十来年的煤坪说是非法企业,要求拆除不予赔偿,是否合理?
在2004年度通过县委有关单位办证备案,百姓自筹资金,缴纳有关费用,经营数十年,到如今,政府一句话合法经营非法占地,拆!当时在国土部门办理国土使用批复时,国土局只给办理临时用地,时间到期后,百姓去办理延期,却说政策不允许,现就这一条,就要毁掉百姓一生乃至全家的后路,目前说煤坪场区是县规划区,要求拆除违法
最近几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到处在拆迁,规划,而后,某个地区的政府在召集村民开会,要求村民转入城市户口,有些人不愿意,他们强行代替村民在协议上签字,态度恶劣,口气蛮横,把户口转成城市户口,那么农民的利益在哪?转入城市户口我们还能拥有农村户口所以的福利吗?转入城市户口,农民还有保障吗? 他们代替村民签字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