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是国营企业退休员工,分有住房一套。几年前我母亲将房屋卖给同厂另外一位职工。(20000元整)。签订手写草拟的买卖合同一份。事后一直未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期间有要求我外公写一份文件,表示同意其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后又一直未办理手续。如今此房屋面临拆迁。我家人不想将其出售给对方。这种情况我有位学法律的朋友说是违约。赔偿违约金既可。今日翻看合同法。不明白这个赔偿额度是多少。现房屋60平米左右。拆迁过后差不多能获赔53W元。望尽快得到答复。
您好,我跟别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是期房(目前只有开发商的收据证明房屋属于我),合同一式两 份(买卖方各一份),我是卖方,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房款19万,包括转让费2万,现在我不想卖了, 要违约。合同规定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买家定金,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定金金额,请问如果买家经法律手段,
您好,我跟别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是期房(目前只有开发商的收据证明房屋属于我),合同一式两份(买卖方各一份),我是卖方,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房款19万,包括转让费2万,现在我不想卖了,要违约。合同规定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买家定金,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定金金额,请问如果买家经法律手段,我们胜诉的
我去年7月18日与卖方签订购房协议:购房款作两次付清,一次是去年9月20号(已付),另一次是今年6月30号付清并办理过户。如一方违约则须向另一方付1万违约金。由于今年房价上涨过大,卖方原意付1万违约金,我却想按原协议过户。请问我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我们在2008年4.23交了7.5万买的楼房,是农民拆迁的那种,(我们是从房屋倒卖的二道贩子手中买的,占用村民的指标。)和二道贩子签有合同,另外还有楼房指标盖章是小区财务章和第二次交钱的收据,盖章是村委会财务章,2009.6.26第二次又交4.8万,先后共交了12.3万,合同中约定抓阄形式和村民一起分房,一个月前,楼房盖好了
2010年7月11日,我在中介处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规定总房款为41.5万元,当时支付房主5000元定金(房主写的收据),协议规定“过户当日双方自行交接除定金之外的首付款260000元,其余部分150000万由中介方协助乙方通过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付给中介方居间费3000元(总额为6225元),后在7月19日交齐贷款手续的同时
和买房人签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如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书 经双方友好协商,房主愿将房以12.3000元卖给乙方,乙方交定金1000元。合同书签字后,甲方不得再涨价,等到甲方搬走后,房照,土地使用证等证件连同钥匙一并交给乙方。乙方把房款一次性付清。如违约赔偿相关损失。 房主: 买房人:
拆迁问题租房需要搬离。房屋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责任和赔偿问题
租房签了一年合同,合同尚未到期,由于政府规划问题该房需要拆迁,房东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给予赔偿。合同上未注明违约相当适宜。
我于2012年9月4号在房产中介签订了一套二手房买卖合同,交了5万定金,现在房价涨了,卖方一直拖着不卖想违约,签合同时卖方说是一个人的产权后来才知道是六兄妹的产权。因当时卖方说正在办理房产证很快就办好,到现在才办好,当时没写交房时间。合同违约责任写卖方违约要赔偿我5万定金,能否提出高于定金的赔偿,例如房价上
购买二手房买方违约是否需按买卖居间合同注明赔偿房屋价格的20%
购买二手房,未看到所购买房屋,在中介未将该房屋具体情况说明的情况下(未落实该房产是否具备土地证、房屋实际使用面积等)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在实际勘察了所购买房屋后,对房屋构造不满,要求解除合同,已经向卖方支付1万元定金,目前此一万元打算当作给予卖房的补偿,是否需要支付合同上注明的2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