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竞业限制的问题: 我是从事化工行业的,入公司时是与一名操作工的身份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同时公司要求我们都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去年我11月离职,但是到今年的1月15号突然收到公司给我启动竞业限制的通知,我的工资卡中从未收到过竞业限制补偿金,请问我用遵守这个协议吗
各位律师好 我公司一名员工离职后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 公司也按照协议支付了经济补偿 现在我们怀疑他去了一家竞争对手 但是没办法取证 请问业界有什么好的办法没有? 多谢!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事情,问题1、保密协议条款中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事情,问题1、保密协议条款中,“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是否有法律效力? 2、在技术人员有研发成果时,公司发的奖金,能否与员工约定为竞业限制的补偿金?谢谢,期待您的
地方条例规定竞业限制时间为不得高于3年,而《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得高于2年。到底听谁的?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我今年11月份已经辞职了,之前的《劳动合同》和《期股合同》均有写要求乙方(本人)在辞职后的五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工作,违反的话,公司有权利起诉我。但是我没有签“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在其他合同内也无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任何说明。 在此前提下,我现在能否从事同行业工作? 如果公司之后我做了同行后,还
劳动者月平均工资4000元,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公司每月补偿劳动者300元,补偿期限2年,如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需补偿公司10万元整。请问本协议是否可认定无效?
保密协议里这样的条款算不算竞业限制条款“我保证不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或者开发,不对亲朋好友及与工作无关的第三人提及,不在离开本研究院后5年内与第三方公司及个人合作起用在本研究院所学会的技术与方法”“ 我在职期间,绝不再兼职于其他公司。尤其是在职期间与离职后5年内,不能利用所从事工作的技术秘密以
我今年2月份离职,与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协议,规定离职开始每个月支付500元的补偿金,但是之后原公司并没有按一个月一个月支付,到12月24日总共支付了6个月的补偿金,我想要问下这样的情况下我能够终止协议吗?谢谢
如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合理? 第一条 非经甲方事先同意,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业务(如LED封裝、模組廠)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实际控制人等等。 第二条 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